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年六月底卸任特首,政府在金鐘太古廣場設立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供林鄭月娥使用。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關注政府花費大筆公帑租用甲級寫字樓作辦公室是否物有所值。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回應指,位於中環堅尼地道的前任辦已供三名前特首使用,沒額外位置,因此在太古廣場另租一個單位,作為林鄭月娥的辦公室,林鄭月娥辦公室的內部樓面面積約為二百六十七平方米(約二千九百平方呎),租約期三年,每月淨租金約為三十七萬七千元,每平方米租金約為一千四百元,他指這屬市場合理水平,與堅尼地道前任辦的規模亦大致相若。
陳國基指,考慮到前任辦的運作需要,特別是需要支援前特首進行推廣和禮節性的工作,以及與其前官方身分相關的其他活動,例如會見政要及代表團、接受本地和海外傳媒訪問,以及有關商廈的整體保安安排等因素,太古廣場無論在整體保安安排及接待外賓的規格方面,都符合前任辦的要求。
至於在二○○七年成立、位於堅尼地道二十八號的前任辦,物業總內部樓面面積約為五百三十五平方米,最多可同時供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當中共用設施包括會客室、接待處等,由於屬政府自用物業,因此沒有相關的市值租金資料。
盧駿 維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