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
明報
【明報專訊】2021年《長遠房屋策略》估算全港有12萬戶住在環境欠佳單位,當中約9.22萬為劏房戶。有關注團體建議,政府應為全港劏房登記,並優先安置樓宇消防及結構安全欠佳的租客,以及提供完善安置方案。
團體倡議劏房登記計劃
劏房戶的居住環境惡劣。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2021年7月就中國共產黨第二個百年目標提出對香港的4個期盼,希望香港「告別劏房及籠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下稱聯席)建議政府實行劏房登記計劃以掌握現有劏房數字,有助制定具體的安置計劃及阻止劏房增長。聯席亦建議根據對租戶生命安全的威脅因素,按優次分類取締劏房,級別1至4依次為樓宇消防安全、樓宇結構安全、個人健康及衛生、建築物用途。
聯席同時希望政府提供完善安置方案,包括增建公屋、延長過渡房屋租期、提供劏房戶可負擔的私人租住單位等。
劏房業主濫收水費首被定罪
除劏房結構安全備受關注,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問題亦受外界重視。《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及《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於2022年1月生效,賦權水務署規管及打擊劏房業主濫收水費。
水務署稱,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底共收到約50宗懷疑濫收劏房戶水費舉報,當中一宗被定罪,該業主被判罰款5000元;一宗進入司法程序,約10宗仍在調查,近八成個案因舉報人最終拒絕作證或證據不足而未能檢控。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表示,業主被定罪是好事,但憂慮罰款不高,對業主影響有限,亦相信案件僅「冰山一角」,不少租戶擔心被退租不敢舉報業主,盼當局主動巡查。
聯席早前向344名劏房戶做問卷調查,其中32人於新例實施後簽約。調查發現,條例實施後簽約租戶中,有81.2%稱業主無提供水電帳單。有劏房戶反映,即使質疑業主濫收水電費,但不清楚投訴途徑,又擔心一旦投訴會被逼遷,認為新例難保障租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