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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有舜:須在市區覓地建過渡屋

2022-08-30    東方日報
政府正就施政報告進行諮詢,當局並預先表明會優化過渡性政策,筆者一直跟進劏房及過渡性房屋事宜,周一舉辦了一場過渡性房屋政策分享會,邀請了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房屋局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及17間營運過渡性房屋的非政府組織代表,共30多人參與。 與會者的觀點有頗多共通點:一是認為當局須「提量」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數量。二是政府應主導做設計與興建,把營運與提供社會服務交予非政府組織。三是當局須把過渡性房屋政策給予正式地位,納入「長策」,並應作更多宣傳,讓合適申請者認識及了解申請過渡屋途徑。四是把過渡性房屋定位為社會房屋政策,以便擴大公私營協作,善用社會資源或資本,以解決基層人士住屋需求。五是當局應成立一個過渡屋溝通或資訊平台,一站式讓市民申請入住,機構之間分享經驗,甚至可讓私人機構知道支援或提出贊助的途徑。 筆者認同與會者的觀點,早前也提出須把過渡屋供應單位總體提量3至5萬個,並加快及壓縮程序。當局亦須在市區尋找不適合興建公屋的棄置校舍或閒置土地,興建過渡屋。如要市民從市區搬往新界的過渡屋村,必須提供公共交通接駁。 而過渡性房屋政策實施數年以來,筆者認為當局應一併檢討,正式確立社會房屋政策,加大公私營協作,共同解決因公屋供應短缺,劏房戶或基層居民長期的居住困難。公私營協作,除了大地產商借出新界地,也可以是重建區,借出等候重建的空置單位,或一整幢樓宇,以較市價便宜租出,租予劏房戶。就算有私人業主想出一分力,借出單位予非政府組織,轉租給基層市民,都可以考慮。以上不同形式的短暫性房屋供應,都可歸類為社會房屋。 立法會議員 鄭泳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