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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8, 2024 星期四 天色良好 20° 39%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謝偉銓:重建舊式公屋 增加供應成效更高

【明報專訊】讓市民安居應是特區政府首要目標之一,現屆政府除了努力覓地建屋,銳意加快速度提升數量和質素的同時,重建舊式公共屋邨(以下簡稱公屋)的迫切及效用實不應忽視,盡早檢視現行政策和措施,落實時間表,有助改善相關屋邨居民居住環境外,亦能提升供應量。 政府現時努力開拓東涌新市鎮及新界多個新發展區,對市區老舊樓宇鼓勵及協助業主做好維修保養,具重建潛力的,不少會獲得私人發展商收購重建,而部分或涉及複雜業權,則可能需由市區重建局納入其重建項目,完成收購拆遷後,再與私人發展商合作發展。 既然市區舊樓會因老舊需要重建,舊式公屋也會因建成日久,結構出現問題等,需要重建;另外,不少舊式公屋發展密度低,如透過重建,適度增加地積比率,可興建更多公屋單位,紓緩社會需求。如黃大仙的美東邨美東樓及美寶樓的665個單位,重建後可提供多至2800個單位,增加超過2100個單位,環境設施亦得以更新改善。 伙數大增數倍 抵消重建時間影響 據了解,現時房委會跟據4個基本原則來考慮公屋重建與否,包括樓宇結構狀况、工程成本效益、重建地址附近是否有合適的遷置資源,以及原址重建的潛力。如要加快公屋重建步伐,用地得以更能善用,相關原則應予檢討及優化。 4個基本原則當中難以解決的主要問題,應是如何安排受重建影響的住戶,在鄰近地區找到可供遷置居住的單位,如因鄰近缺乏可供遷置的單位而要暫緩或大幅度延長重建時間,令成效不彰,應設法解決。始終樓宇可使用年期有限,老舊的公屋,單位出現石屎剝落、外牆滲水等情况,單靠修修補補,既費時失事,財政負擔也會愈來愈高,必須拆卸重建。 重建非原區安置應是選項,現時新落成公屋主要集中新界區,受重建影響的市民屋邨租戶或以交通不便拒絕搬遷到新界新建公屋,因此,除指出新建屋邨的優點外,亦要配合提供誘因,如提供搬遷、交通費津貼等,亦容許其回遷到重建屋邨。對年邁長者或需依靠原區活動,亦可考慮提供補貼和協助其租住鄰近私人住宅單位,等待新公屋落成回遷。 或會有輪候公屋的市民質疑重建舊公屋令輪候時間延長,雖然短期或會造成影響,但換個角度來看,舊式公屋拆卸提供單位大增數倍,三數年後輪候時間將會快速縮短,最終有利輪候市民。故筆者認為拆卸公屋重建,政府不應因原區的局限而採取先拆一兩幢來提供單位安置第二批受影響居民的分期重建做法,拖慢重建步伐,實應大刀濶斧檢視重置租戶的安排。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謝偉銓 銓之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