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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辣招應作檢討

2022-08-15    經濟日報
特區政府宣布將上屆政府就檢疫措施訂下的7天酒店隔離令縮短為「3+4」,反映新一屆特區政府經過認真考慮後而作出適當修訂。同樣,特區政府亦應審時度勢,在適當時候重新檢討樓市辣招。 政府在2010年首次推出額外印花稅(SSD),其後不斷加辣,推出雙倍印花稅(DSD)及買家印花稅(BSD)。在樓市辣招推出初期,香港的樓價在二手供應嚴重缺乏下,在短短2年多的時間反被急速推升近4成,證明樓市辣招未能成功推低樓價。 時至今日,部分樓市辣招已經失去作用,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投資買入第2個住宅物業時,需要支付15%釐印費,如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更要支付樓價30%釐印費,短期炒賣的投資者一早已經在市場上完全消失。 相反,一些家庭可能因為子女升學、又或家庭人口變化,需要在購入住宅3年內換樓,以改善家人居住環境。但基於SSD的存在,他們可能被逼放棄正常樓換樓,從而變相減少二手住宅供應量。筆者認為,既然有新的從價印花稅15%,SSD其實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 宜豁免部分買家印花稅 近日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接受外媒訪問時表示,政府應考慮免除內地買家的雙重印花稅。雖然政府其後呈清並無相關討論,但筆者認為葉劉淑儀提出的建議是相當有理及貼地。大家試想,政府一方面接受內地專才移居香港,但另一方面卻不歡迎這批專才在港購買住宅物業作自住用途。以目前稅例,這批內地專才因未住滿7年,需要支付樓價30%以作懲罰,如此一來變相等於不歡迎專才來港,這是何等荒謬的政策。 故此,筆者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凡是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未住滿7年人士,都可以豁免雙重印花稅,這樣可防止國內大量買家湧入香港購買住宅,因為他們沒有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同時,為針對這批未住滿7年人士,當他們購買物業時,政府可附加一項條款,就是假若他們沒有在港住滿7年,即未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出售物業,則要在出售物業時在樓價尾數繳回原來應該要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如此一來便令措施變得更合情合理。 撰文 : 謝順禮 嘉興地產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