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經濟日報
香港覓地建屋難,難就難在人人有意見,個個有理由,繼綠化帶、郊野公園邊陲地後,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日前表示,認為開發邊陲地研究需時,建議先動用綠化地;她又表明反對用粉嶺高球場建屋。
葉劉:若聽民意 應考慮堅持否
據報道,葉劉淑儀指出,「收回32洞(公頃)高球場是上屆政府決定,而環評都明顯表示最多收回9公頃,要在如此狹窄地方增加3萬名居民,北區區議會表示反對,上水鄉事委員會都表示反對。」她希望政府若常常說聽民意,應審慎考慮是否應該堅持上屆政府做法。
事有湊巧,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亦在報章撰文指,「從大局着眼,政府應主動取消在粉錦公路以東的粉嶺高球場土地上建屋的項目,這樣的話,環評報告就失去了意義,政府也應主動撤回,並且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的框架下,展開把粉嶺高球會轉化為北部都會區以至香港中央公園的規劃研究。」
2018年特區政府進行土地供應大辯論,其後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交報告中,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一項,特別開闢高球場建屋章節,粉嶺高爾夫球場佔地172公頃,當時政府的研究顧問曾從技術層面,就該用地的發展潛力作粗略評估,並提出了局部及全面發展兩個方案。局部發展方案涉及發展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約32公頃土地(即舊場其中8洞及球會停車場用地),透過有限度的基建提升,包括改善道路交滙處、污水系統、排水系統及供水等工程,有條件於短中期內提供土地作房屋發展。
餘下140公頃的用地(包括兩個18洞球場及舊場10洞),仍可繼續支援舉辦國際高爾夫球賽。全面發展方案則涉及發展整個球場用地作房屋等用途。其中公眾有關粉嶺高爾夫球場的意見兩極,集中於必須收回球場及不應收回球場這兩個極端。當時小組特別提出,綜合意見認為就契約用地作其他發展這選項而言,值得政府優先研究及考慮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的局部方案。
長遠而言,是否有需要進一步發展餘下14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作其他用途,小組認為政府有需要考慮重置球場的合適地點、重置所需的時間、對球場的生態及文物保育價值的影響,以及支援其他發展所需的基建配套等。
港從不嫌地多 勿輕率棄造地
林鄭政府當時表示全盤接受小組意見,並啟動計劃,政府早前計劃局部收回32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興建公營房屋,將提供約1.2萬伙。而該方案早前亦在城規會討論,並獲會方同意。事實上,當局計劃明年9月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其中9.5公頃興建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料可容納近3.4萬人居住,預計最快2029年完工(見表)。
今時會不會又把計劃推倒?唐榮不明白的是,大家為何忽然「富貴」?由大量欠缺可即時使用的熟地,中短期供應嚴重不足,忽然變成未來大把土地可用,這個可以放棄、那個可以不選,北部都會區都收好地嗎?明日大嶼填好了?香港從來不嫌地多,過去輕率放棄任何一種造地計劃已帶來深刻教訓,切記切記!
撰文 : 唐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