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並受中國海關總署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之一。保稅區具有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等功能,不能居住。簡單而言,當境外貨物存入保稅區時,不必繳納進口關稅,保稅區與境外之間貨物自由出口,但如果貨物入境需補交關稅。
主要用作服務企業
此外,區內貨物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或開展生產業務,但可在區內倉庫或區內其他場所進行分級分類、挑選、刷貼標誌、改換包裝形式等簡單加工,區內企業亦可舉辦境外商品和非保稅區商品的展示活動。
從1990年開始,內地先後推出6種形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從最早的保稅區設立到後來的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和跨境工業區。這6種特殊監管區域,設立之初有不同的政策功能特點,據海關總署,保稅區當時主要是為了服務和保障保稅加工企業對一些設備和料件進行保稅監管的需要而設立。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內地有167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其中,珠海保稅區在1996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1999年10月封關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