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1
經濟日報
政府引入單位面積下限,希望港人「住大啲」,惟私樓樓價高企問題一日未決定,硬性加入單位面積下限,最終是改善市民居住環境,還是「好心做壞事」,導致買家離「上車夢」更加遙遠?
「住得細」只是香港樓價高企問題的結果而不是成因,近年納米樓的出現,是按揭政策為買家負擔能力定下「頂線」,發展商「將呎就價」將單位縮小成百餘平方呎的納米單位,即使政府兩年前推出「林鄭Plan」(即1,000萬元以下住宅可造8成按揭;而800萬元以下物業可造9成按揭)放寬按揭保險門檻,但市民實際負擔能力未見有明顯提升,要港人「住大啲」提高單位面積下限,可能令上車族距離上車愈來愈遠。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解釋,即使市區新盤亦有呎價低於3萬元的選擇,實用面積280平方呎單位的樓價亦低於「林鄭Plan」門檻,可以承造8成甚至9成按揭。
樓價800萬 家庭收入須6.8萬
不過,對於一般市民而言,呎價3萬元、面積280呎平方呎單位,相當於樓價高達840萬元,即使承造8成按揭,首期仍要168萬元,以月供30年計算,每月供款達2.3萬元,預計家庭收入要高達6.8萬元才能夠通過壓力測試。
即使比較「貼地」計算,屯門掃管笏一帶200至300呎的細單位,近半年實用呎價約1.57萬至1.83萬元,以最高1.83萬元計算即280平方呎單位,樓價要約512萬元,若果承造9成按揭、30年還款,月供大約1.59萬元,家庭收入則大約要3.9萬元左右。
其實要解決樓價高企問題,「王道」做法相信還是增加土地供應,令樓價平穩回落,再者就是增加居屋等資助房屋供應,才能夠令港人「住大啲」、「住平啲」。
作者:余敏欽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