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4
經濟日報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目標至2萬單位。有過渡房屋住戶擔心租約期滿後要再搬回劏房,形容街坊愁眉苦臉,冀政府幫忙安置住戶。有機構調查發現,逾7成市民認為過渡性房屋單位供應不足,亦有超過8成指兩年租住期太短,建議政府應延長過渡房屋的租住年期。
住戶憂約滿搬回劏房
劉先生與妻兒一年多前由劏房搬入過渡房屋,形容猶如「中六合彩」,惟現時租期僅剩8個月,仍未獲派公屋,擔心要再搬回劏房;他稱街坊現時全都愁眉苦臉,不知何去何從,希望政府可協助安置。
過渡房屋住戶郭先生也稱,去年與妻兒由葵涌搬到大埔已有不少適應問題,如地區偏遠等,擔心若明年租約完結仍未能上公屋,要再覓地搬遷,到時或又要為小朋友轉校,若小學校網不同也要重新安排,感到很擔憂,希望延長租住期。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上月訪問201名市民,有逾7成居於不適切住屋或過渡性房屋。調查發現,約81%受訪者認為過渡性房屋有助紓緩未能上樓家庭的居住環境,惟有約72%指2萬過渡房屋單位,仍不足應付現時劏房問題。
逾7成人指供應不足
現時落成的大部分過渡性房屋租住期為兩年,逾87%受訪者表示,租期不能配合住戶獲配上樓,也有6成半盼可續租至獲派公屋。另有近9成受訪者冀政府可持續發展過渡性房屋,作為減少劏房的方法。
聯席指截至9月底,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5.9年,兩年未能令不適切住戶真正過渡上樓,建議政府延長過渡性房屋租住期,並向租住期滿而又未能上樓的住戶,提供搬遷津貼等支援。
作者:黃小冰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