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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倡過渡屋延長租住年期

(星島日報報道)《施政報告》提出將過渡性房屋供應目標,由一萬五千個單位增加至兩萬個。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調查發現,逾七成市民認為過渡性房屋單位供應不足,亦有超過八成七市民指兩年租住期太短。聯席建議政府應延長過渡房屋的租住年期。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於上月訪問逾二百名市民,其中近七成六為劏房、板間房、天台建構物、牀位或過渡性房屋住戶;七成正輪候公屋,當中近三成已輪候四至六年。調查發現,逾八成一受訪者認為過渡性房屋有助紓緩未能上樓家庭的居住環境,惟有近七成三認為兩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仍不足以應付現時劏房問題。   現時落成的大部分過渡性房屋租住期為兩年,逾八成七受訪者表示,租住過渡性房屋時間不能夠配合他們獲派上公屋,逾六成五冀可讓住戶續租至獲派公屋。亦有逾九成受訪者認為,若租期完結後仍未能上公屋,應該有其他支援,例如搬遷津貼等。   調查也發現,近九成受訪者期望政府可以持續發展過渡性房屋,作為減少市場上劏房單位數量的其中一個方法;亦有五成四認為興建過渡性房屋時,應該根據劏房單位及劏房居民的分布,愈多劏房單位地區,可按比例優先增建過渡性房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建議,政府應延長過渡性房屋租住期,指截至九月底,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五點九年,兩年租住期未能令不適切住戶真正過渡上樓,或要再回歸不適切住房。聯席又要求政府安置或支援租住期滿而又未能上樓的劏房戶,例如提供搬遷津貼及地區服務等;同時倡議政府主動覓地、提供基礎設施及管理,以加快興建過渡房屋,並增加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