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最近對丁權案覆核作出終極裁決,裁定丁屋政策受基本法保障,即是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換地方式或利用自己土地興建丁屋都屬合憲。這個終極覆核裁決對新界村屋有何影響?
這宗丁權案事緣於2015年一宗「套丁案」,當法庭裁決該宗「套丁案」罪成後,同年12月郭卓堅就丁權爭議入稟提出司法覆核。2019年高院就丁屋政策司法覆核作出裁決,確立新界原居民在自己土地興建丁屋屬合法傳統權益,但若透過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即在官地上興建丁屋則屬違憲。
此裁決一出,司法覆核申請人郭卓堅、政府及鄉議局三方面均不服裁決,罕有地三方一齊作出上訴。港府即停止所有丁屋申請及審批,令村屋供應停頓。在2021年1月上訴庭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值,指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即在官地上興建丁屋沒有違憲。政府對裁決表示歡迎,並隨即恢復丁屋的申請及審批;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形容該判決是「全勝」,令村屋供應數量可以逐漸增加;但郭卓堅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村屋供應將顯著增長
2021年11月5日,終審法院5位法官一致維持上訴庭判決,即在官地上興建丁屋並沒有違憲,但在判詞中,終院認為這是不完美的權利,又表示除非基本法規定丁屋政策不可改變,否則未來仍有改變空間。這意味着丁權並非自有永有,僅屬於酌情權,政府在丁屋政策上仍有主導權及全面管制權,但由於現時政府大力推動發展新界,需要土地持有人的配合及支持,故此相信政府不會在現時的丁屋政策上作出大幅修訂。
筆者認為,政府可以利用終院是次裁決,作為與新界鄉紳談判的籌碼,例如與新界鄉紳商議如何有效釋放大量祖堂地,以增加土地供應儲備。此外,政府應以開放式思維考慮鄉議局提出的「丁廈」(丁屋大廈),研究是否可以在合適的鄉村地點興建丁廈,以取締現時三層高的丁屋。過去,因為丁權案仍然在司法覆核的緣故,以至積壓的丁屋申請宗數接近1萬宗。由於現時政府已經表明恢復丁屋申請及審批,故此預計未來數年村屋供應量將有顯著增長,對整體村屋市場亦會有健康發展。
撰文 : 謝順禮 嘉興地產行政總裁
欄名 :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