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16, 2025 星期二 陽光充沛 20° 67%

代理爭盤打架 誰要負責任

2021-10-29    經濟日報
近期的兩大代理行在售樓處打架的事件,連電視節目也有報道,這些打架個案非常影響地產代理的行業形象,令其他安份守己的同業也被消費者當是同類水平,行業被蒙羞,管理層難辭其咎,亦令一些人質疑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罰則是否到位及足夠。 除了地監局之外,我認為有關樓花銷售的爭執,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亦難辭其咎。銷監局應該檢視發展商在銷售樓花的時候,有否定下高風險場所,熱鬧場面和高風險往往是同比例的。在香港,無論互聯網有多先進也好,都難以取代擠迫及人頭湧湧的銷售場面。的確,人性是喜歡熱鬧的,爭的感覺很多人認為對銷售有利。 銷監局亦應該要留意一些爭執會否因為「分貨不公」,過去曾聽過一個傳言,有發展商發售20個單位,但是手持15號籌的買家也買不到單位。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出現是極影響消費者權益的,銷監局是有責任確定銷售樓花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給人專業服務 代理之責 我們當然可以譴責打架的地產代理,但總不能叫代理承擔一切責任。亦總不能叫地監局去解決一切問題,畢竟地監局只能管理持牌地產代理,是沒有權監管發展商的運作的。當然消費者如果發現權益是被人黑箱作業而令自己被剝削的話,也可向廉政公署舉報。 筆者的地產代理公司雖然有做一手住宅市場,但我們都是以服務消費者為根基,我們在各分行都會接到很多對一手樓有興趣的客人,我們一定是會將有關的一手樓和二手樓的選擇讓客人去作比較。 事實上,給予客人全面的比較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不會拉閘或者以街霸形式去做一手住宅,但是因為我們的服務是整體全套的關係,縱使客人最後買樓花也好,都很少要我們提供佣金回贈,因為在客人來說我們已經貢獻了專業服務了。 雖然如此,我都仍然想強調同業的一手住宅代理其實賺的是辛苦錢,做得好的一手住宅的代理不少也是為客人赴湯蹈火的。打架的當然要承受責任,但高風險場合和分貨不公問題的主因總不能叫地產代理去做代罪羔羊,佣金不應包括出賣尊嚴。不過我想強調現在的發展商大部分都是公平亦公道的,只是買樓是市民的重大利益,影響深遠是值得關注的。 撰文 : 汪敦敬 祥益地產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