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明報
【明報專訊】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出的降低新界鄉村 「祖堂地」的出售門檻,成為熱話。照我看,要做到是很難很難的,應該是做不到,或者說,以她的能力和對此的認識,是做不到。
所謂的「祖堂地」,並非等於祠堂,而是原居民的祖先早年擁有的土地,通常由幾個「司理」共同管理這些土地。土地出售或出租,得到了收入,在用於家族用途後,有剩下的,便按男丁人頭,去作分配。
現時新界有7200多幅祖堂地,合共約2400多公頃。不過,買賣「祖堂地」須要所有男丁子孫全部同意,才可出售。
降出售門檻 或遭司法覆核
《基本法》第四十條規定「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香港在2021年1月,上訴庭的判決已確認100%同意之傳統,這傳統包括了要全部男丁同意方能出售祖堂地的大原則。
但是,現時男丁很多移民外地,要所有男丁同意,幾乎不可能。再說,男丁之間難免有不和,這也增加了要達成一致意見的難度。最重要的是,有的人持份極少,出售可能只有幾千元,有如「落釘」,除非有人高價收購,否則不可能買到。
林鄭月娥曾提議將「全部子孫同意」的門檻降低,如果要在立法會修例,可能提出改例,很可能會面對司法覆核。唯一的方法,是尋求人大釋法,但這應該是林鄭不可能會做的事情。
[周顯 投資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