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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顯:富二代無端端成豪宅業主

2021-06-01    明報
【明報專訊】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中半山御花園2座高層A室,近日以8580萬元,連2個車位及租約賣出,實用面積2072平方呎,呎價41,409元。買家為 「LEUNG SZE YU」,應是前財政司長梁錦松及有「跳水皇后」之稱的伏明霞的長女梁司渝。 梁錦松與伏明霞於2002年結婚,2003年生下梁司渝,今年剛滿18歲。報道說,她剛滿年齡就可榮升豪宅業主,其實,現時香港富豪的慣例,都是在子滿18歲,或滿21歲,大學畢業時,就贈送豪宅,而且往往是愈豪愈好。 雖是「失匙夾萬」也算是賺了 這原理其實很簡單,富豪們都是精打細算之輩,現時由於有印花稅,只有首次置業,方才可以最低5%的稅率買入豪宅,這等於是「人頭優惠」,自然是不會放過。 因此,我認識的富二代都是人人有一間豪宅,正如我認識一位千億富豪,有3個兒子,前兩個一人一間嘉慧園,三子長大成人時,嘉慧園漲至1.7億元一間,太貴了,改買別的。 又有一個十幾億元身家的富婆,用女兒的名字,買了一間幾千萬元的房子。我問她女兒有無租收,女兒苦笑說﹕「名係我?,租係阿媽收!」 無論如何,印花稅居然益了富二代,都是令人想像不到的後果。雖然富二代往往既不能收租,又不能出售,照樣是失匙夾萬,但有樓揸手,始終是賺了。 [周顯 投資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