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
明報
【明報專訊】樓市買家可以大致分為四類,分別是用家、炒家、投資者及外國客(或國內客)等。現時市場主要以用家主導,成交集中於樓價1000萬元以內的中細價樓,佔整體成交超過八成。如果按政府的印花稅最高的稅款(4.25%)作為界線,將2000萬元以上的物業定義為豪宅,其成交比重低於一成。
過去大部分人對豪宅的定義是指位處於傳統富豪居住地段的物業,港島區代表有南區、山頂、中半山、西半山及東半山等;九龍區則有九龍塘、何文田半山、加多利山及新興豪宅地段九龍站等;新界區以九肚山、大埔公路洋房及青山公路洋房等為主。不過,近年部分發展商將項目悉心包裝,無論物業外形,室內裝修,電器設備等加以提升,利用市場推廣策略為物業冠以豪宅之名。市場上有不少富豪喜歡買樓,他們多數是長線持有物業,所以形容他們是投資者更為貼切。筆者在過去30多年的地產代理生涯中,見證及經歷過無數次樓市高低起跌,在每次樓市低位的蕭條期時,筆者也會將市場上願意減價的單位向身邊富豪及投資者推介。不過,當中只有小部分人會行動,其餘的人則認為低處未算低,但仍不敢作先頭部隊入市。
筆者後來逐漸明白富豪買家及投資者的心態,不入市原因多少礙於面子和眼光等因素。因投資者身分的買家一般給予人們的印象就是眼光獨到,入市準確,如果買入物業後樓價沒有上升,就會給人睇錯市的感覺;加上,如果以破紀錄的呎價成交,更可以成為市場焦點,所以他們較多選擇寧買當頭起。而近期有不少大額及破紀錄的成交個案出現,因此筆者可以認定樓市小陽春已經來臨了。
利嘉閣地產總裁
[廖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