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經濟日報
昨日地產站搶先報道,長實(01113)旗下半山區西部豪宅新盤21 BORRETT ROAD第1期單位,當中亞洲分層最貴單位交易剛於土地註冊處登記,而買家僅支付約1,952.4萬元釐印費。
日前以招標形式售出單位實用面積3,378平方呎,連3個住宅車位,成交價約4.59億元,實用呎價約13.6萬元,創亞洲分層式住宅呎價新紀錄。據資料顯示,該超豪宅買家原本於西半山殷然持有一個2房單位,早於2016年以2,982萬元購入,但單位剛於2月登記以2,960萬元轉手,持貨5年帳面蝕讓22萬元。惟區內代理指,相關單位一直沒有放盤,估計是次蝕讓屬於內部轉讓,自製首置身份購買波老道豪宅,最少慳稅逾4,900萬元。
現時本港居民以個人名義首次購買住宅物業,須繳付從價印花稅,應付稅款介乎100元至樓價4.25%;2016年辣招要求,持有物業再購入其他住宅則要付15%住宅印花稅。因此近年親屬轉讓「甩名」,以內部轉讓的方式自製首置身份,或公司股權轉讓買樓慳稅個案上升。
甩名再入市慳稅 首月涉4100萬
所指的內部轉讓,是指買賣雙方中其中一人的名字相同,意思是部分原先聯名持有單位的家庭客,以內部轉讓的形式售予其中一名的家庭成員,行內俗稱為拆契,讓本身以聯名名義持有單位的業主,可以回復「首置客」的身份享有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置業。
這種甩名交易,用登記日期計算,2021年1月有30宗,曾經甩名再入市個案慳稅金額一共約4,155萬。據Q房網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全年內部轉讓的買賣登記達3,651宗,但內部轉讓個案仍佔整體買賣的7%。Q房網推算2020年的甩名慳稅金額亦達11億元。
當然這些手段完全合法,有關當局或會針對轉讓價提出質疑,一般自製甩名會壓低價格以進一步減少從價印花稅支出,是否視為一個避稅?是否會堵塞?如何堵?那就要看有關當局的判斷。
倘政府管得太嚴 恐傷及無辜
不過,有關自製首置身份及稅務問題在2019年曾經碰觸,當時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可以考慮設時間限制,例如業主「甩名」後5年不能以首置客身份入市。財政司亦曾一度表示關注,但其後不再重提,據悉當時政府在自製首置避稅問題上,傾向小心處理,因為這涉及行政成本,更重要的是,如果管得太嚴,恐防傷及無辜,例如影響換樓人士。所以政府似乎無意出手改變首置的定義。
不過,話說回頭,港府智窮力竭尋找新水源,最受關注自然是增加股票交易印花稅,經濟師、政策分析員曾文兼就曾推算,股市印花稅率上調0.03個百分點,等於每100萬元股票成交額,要多繳300大元,對公共財政幫助不小:以每年約700億印花稅收入、當中75%來自股票市場計算,加稅可為庫房帶來額外約150億元的進帳。
如上文,一宗首置交易已節省近5,000萬元印花稅,港府挖盡全港股民一年交易才多150億元!
撰文 : 唐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