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經濟日報
居屋售價高昂,脫離申請人負擔能力。房委會前委員王坤建議,降低釐定居屋折扣門檻,除考慮白表入息上限的家庭負擔能力外,也要兼顧入息超出申請公屋的4人家庭,應取兩者平均數,以期降低折扣率。
有「居屋之父」之稱的前房屋署副署長鄔滿海建議,重推居屋彈性折扣機制,供申請人選擇。
王坤:取平均數作基準
現行房委會衡量居屋折扣率的原則,是按市值7折基準下,至少有一半出售單位的按揭供款,佔白表入息上限家庭(今年是5.7萬元)比例不超過4成。若多於一半家庭無法負擔樓價,房委會就要提供更高折扣;以今年居屋銷售計劃為例,房委會稱啟德、長沙灣及東涌的4,431個單位,有93%均符合申請者的負擔能力。
王坤批評,居屋並非只有入息5.7萬元的家庭申請,以白表入息上限來訂定申請人負擔能力,並不合理。
他認為,入息超出申請公屋的家庭,或有購買居屋的需求,應照顧其負擔能力,建議在5.7萬元白表入息上限以外,另加現時公屋4人家庭入息上限(現時為27,920元)作標準,取兩者平均數(即約4.2萬元)作為計算居屋申請人的負擔能力基準,相信更能反映整體申請的供樓負擔能力。
他又指針對近年有居屋申請人是零收入,卻依賴父母打本供樓,建議房委會研究設限,杜絕該批市民提交申請,認為資助房屋應用來協助較低收入階層置業。
彈性折扣 鄔滿海促重推
鄔滿海則認為,現行居屋定價機制已沿用多年,相信有空間調整售價折扣率;他建議重推舊機制,讓居屋申請人自由選擇折扣率,由市值4折至7折不等,相信有更大靈活性,以符合更多市民的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