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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堅:實施空置稅須多方考慮

2018-05-04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指正跟進研究就空置的一手單位收取空置稅問題,隨即於地產業界引起討論,地產界人士認為,實施空置稅須考慮多方面因素,例如部分單位「並非唔賣,而是賣唔到」,同時不同市場的單位,銷售速度亦有相當大的分別,須審慎處理才能對症下藥。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會德豐地產主席梁志堅表示指,政府研究有關政策,料因為擔心部分發展商在樓盤落成後多年仍空置未售,但有關情況僅屬個別例子,出現在項目落成後七至八年均未有推售的樓盤,惟現時絕大部分發展商去貨速度均相當快,雖數字上市場內有九千伙空置一手單位,但實際上有部分單位仍未落成,或仍在銷售當中,撇除該批單位後,實際市場上空置未有銷售安排的單位不多。   他指,政府在考慮有關措施時,須考慮多方面因素,如豪宅市場去貨速度未必如中小型單位般快,未必「今日推售,明天就能售出」,銷售速度較慢等;同時亦須考慮到新盤銷售速度,如部分新盤銷情較慢,「並非唔賣,而是賣唔到」。   英皇執行董事張炳強表示,須詳細考慮單位為何空置,如部分單位真的長時間空置,可出售或出租,但物業落成後數年卻未有任何推售安排,就該批單位收取空置稅亦無可厚非。至於項目落成後空置多久才應收取空置稅,他指應留待社會討論。   百利保執行董事兼首席營運官范統表示,若政府實行有關政策,須考慮發展商空置的成因,如部分樓盤鄰近墓地,推售後銷情不濟,非發展商定價高,而是缺乏客源,有關情況政府亦須考慮。   范統指,若有項目購入時地價相當貴,樓價自然亦較高,非即時賣出,若空置後一年便即時繳交空置稅,對發展商並不公平;惟若地價低,發展商沒有推售壓力,但卻「擠牙膏」慢慢賣,便適合收取空置稅。他稱,若政府日後實施該政策,須針對部分囤貨的發展商,長期持有項目而不進行銷售。不過,他不認為現時發展商有持貨不賣的情況。   宏安地產營業拓展董事黃耀雄表示,收取空置稅,須考慮不同樓盤推售的時間亦不同,如中小型單位,一般可快速沽清,惟部分豪宅盤,需在現樓落成,並在裝修過後才銷售,銷情較慢,因此不同貨品不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