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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組織家庭 父母幫得就幫

2018-03-30    經濟日報
樓價高企,下一代要組織家庭,先要解決居所問題。買樓?租樓?與家人同住?每一對新人都有自己一套方案。 一個核心的四口家庭居於港島東一個3房套房單位,住了20多年,層樓已供滿,子女長大並成家立室,女兒婚後搬出,兒子結婚後則選擇繼續與父母同住。而做父母總是為子女着想,深感兒子婚後仍住於原本睡房會有點擠迫,讓出自己的套房予兒子和媳婦。 買樓租樓 量入為出 兩代相處融洽,兒子婚後不久添新成員,為照顧BB和兩老,兒子僱用外傭姐姐,數一數,兩代四口再加BB和外傭姐姐,變成一個六口之家,幸好有3間房,最新兩名成員住最細一間,在小生命來臨前,上一代更執一執BB房,等孫兒能住得舒舒服服,真用心良苦。 另一個兩代家庭居於公屋,阿仔出身工作多年,並打算與女友拉埋天窗,因阿仔與母親相依為命,即使婚後亦一定與母親同住,最後阿仔結婚後交還公居,購買居屋,大大改善居住環境,母親亦深感安慰。 上述兩個個案的兒子都一片孝心,惟兩者不同是住屋開支的使費,第一個個案的兒子無供樓壓力,繳付家用和經常性開支便可;相對,第二個個案的阿仔,兩公婆要承擔供樓支出,據了解,阿仔借9成按,供25年,再加家用和經常性開支,一筆可觀數字,故財務上比較量入為出,就連生小朋友也要想清楚,以免日後大失預算。 無可否認,上一代總是為下一代着想,盡力而為,幫得幾多就幾多。 撰文:蘭茜 欄名:樓市放大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