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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項中長期土地供應 填海成關鍵 專組成員倡分階段落實 減省開支

中長期土地供應涉4至5個選項,填海成為關鍵,以東大嶼都會填海1,000公頃規模最大,惟成本高昂,引來大白象的爭議。土地專組成員建議,可視乎需要分階段落實,以減省開支。 填海屬於長久以來最常用的供地方法,本港早在開埠翌年已展開首次填海,而截至2016年全港約7,000公頃土地為填海地,容納了全港27%人口以及70%商業活動。除了中環、金鐘等核心區為填海而來,沙田、將軍澳、東涌等6個新市鎮亦是填海得來。 東大嶼填海千頃 成本料逾千億 據悉,土地供應諮詢的中長期選項中,便包括了兩類填海,分別為涉及馬料水、龍鼓灘等近岸填海計劃,約460公頃,以及被稱為「東大嶼都會」的中部水域大型人工島填海方案。 值得留意的是,相較近岸填海(合共390至460公頃)、岩洞發展(約40公頃)、新界北新市鎮(涉720公頃)及內河碼頭建屋(涉65公頃)等選項,東大嶼都會所能提供的土地潛力(達1,000公頃)明顯較大,亦大致可滿足小組提出的1,200公頃土地缺口。 不過,東大嶼填海計劃面對成本高昂,以及海洋生態影響兩大挑戰。正如小組文件坦言,填海所涉及的資金投入相當高,而興建大型人工島更涉及各項交通及基建成本。粗略估算,單是核心填海1,000公頃造價或達千億元,還未提及興建多條接駁港島、九龍海底隧道及鐵路等,被民間質疑會淪為「大白象」工程。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委員兼建築師吳永順指,填海成本肯定較發展郊野公園等為高,不過現時政府財政儲備豐厚,但缺乏土地興建公屋,公眾應取捨是否投放資源去造地建屋。他又指出,東大嶼都會屬於長遠20、30年的發展計劃,目前「十劃未有一撇」,有條件劃分為不同期數發展,按照社會需求逐步去落實,減省開支。 新界北新市鎮 可容納35萬人 至於填海衍生的海洋生態、環保問題,吳永順認為,很多時候填海施工期間造成的生態損害,較計劃本身更大,故政府應該趁計劃施工前,預先做一些生態保護措施,而非事後才作賠償。 發展新界北新市鎮則於中長期選項之中,土地潛力較大的一個。項目涉及落馬洲、文錦渡、打鼓嶺及香園圍合共1,400公頃規劃,釋出720公頃土地作發展,包括200公頃的住宅用地,能容納25.5萬至35萬人居住。 吳永順稱,新界北發展過程中涉及200公頃棕地,以及發展商持有的農地,需時相當長,即使公眾支持該選項,亦不足以應付土地需求,仍然需要考慮填海,只是填海規模可以相對縮細。(系列之二) 撰文:余敏欽 報道系列:土地大辯論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