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客在置業過程中,經常千辛萬苦才能儲足首期,可能走遍18區各大小屋苑,才能睇中單位,但往往很衝動地趕快落訂簽約,惟簽約落訂必須事先獲得銀行足夠的按揭貸款。
即使根據銀行指引,最高可按8成,但不表示可以按得足,還要視乎個人信貸紀錄。找銀行預先批核是不可少的,如果要用按揭保險的話,就更加小心,一方面按揭證券公司並不提供預先批核服務,而且他們審批尺度比銀行更嚴格,大家不妨考慮找按揭中介協助,他們不會向買家收取費用,這有一定幫助。
當然,銀行估值也不可缺,除了協助判斷買入的單位是否物有所值,對防止買入凶宅也有幫助,因為一般而言,銀行對凶宅是不提供估價。
物業查冊不可少 留神釘契送契樓
此外,簽約前,代理必須將物業查冊的副本交給買家查閱,大家必須要求經紀解釋當中要點,尤其是物業有沒有被釘契,釘契的可能性很多,有可能是僭建,有可能是欠管理費,也有可能是欠財務公司款項,又或是物業附近有斜坡要修葺,可謂五花八門,可大可小。
同時,送契樓是一項潛在風險,由於破產人士5年內曾經送出的物業,都有可能被判為無效,所以送契樓在5年內做按揭,一般都很困難。如有不明白,要請教專業人士或律師。
在二手買賣簽約過程中,遇到聯名業主的機會也不少,全部業主一齊當面簽約當然最好,但往往有一位業主不在港,也不稀奇。可否由另一位業主代簽呢?如果大家怕夜長夢多,可要求簽名的該位業主簽聲明書,聲明他已獲授權售樓,並願意承擔責任,一旦沒簽名的業主不願賣樓,他要獨自肩負賠償責任。這樣做,雖然未能百分百確保能順利買入單位,但起碼賠償獲得保障。
當然,買樓風險多不勝數,但為完成置業夢,大家必須多加留意,小心行事。(續完)
撰文:李峻銘 世紀21奇豐主席及行政總裁
欄名: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