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搬入新租單位個多月後,有收數佬先後兩度在單位鐵閘和牆身外張貼追數字句,追收該單位之前租客的欠款。
剛入住單位的租客心感困擾,無端端惹上財務公司追債,租客可怎辦?租客可否提前終止租約?
應通知業主 致電追數方
事實上,業主或租客違反雙方約定的重要條款(如租客無交租,又或業主非法進入單位內),雙方可在租期完結前終止租賃;亦有租客和業主在簽租約中加中斷租期附加條款,故可提前終止租賃。否則,若單方面在死約期間提前終止租約,該方要作出賠償,簡單說,若尚餘3個月租約才屆滿,就要賠3個月租金予對方。至於在生約期,只要一個月通知對方便可終止租約。
至於,上述新租客的遭遇,也可理解,代理教路上述新租客可先與業主傾傾,講述單位曾受到收數佬滋擾,也可以問問業主知不知道之前租客欠債一事。若確實曾有此人,業主或租客可致電或去函財務公司講清楚,某某人已搬走,等財務公司不要派人騷擾該單位,一般情況下,日後不會再有滋擾。
此外,亦要知會管理處注意出入大廈的陌生人,防止收數佬再上門滋擾。
上述租客屬三代家庭客,有老有幼,日間只有老人家和小朋友在家,所以難怪令人擔心。若上述租客真的覺得很大困擾,也可試試與業主商討,坦言因為受到財務公司追債,感到不方便而想提早退租。
另一邊廂,若因今次退租事宜鬧上租務法庭,因事件不是業主問題,而業主亦也曾跟進和處理問題,故上述租客分分要繼續住在單位內,直至完死約。
撰文:蘭茜
欄名:樓市放大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