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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碼頭研建屋 土地小組諮詢公眾

2018-02-22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四月會就房屋土地供應選項,展開公眾諮詢。據了解,葵涌貨櫃碼頭會否用來興建房屋,會與其他土地選項一同列入諮詢文件。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昨亦表示,除了覓地建屋之外,增加新用地的地積比率,以及研究用盡舊有地皮的地積比率,均是達至「地盡其用」的方法,會一併納入諮詢。 佔地約二百八十公頃的葵涌貨櫃碼頭,一直被建議騰出建屋或加建上蓋建屋。昨日有報道指,碼頭內最大營運商、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的母公司長和的副主席李澤鉅,本月初曾經在特首辦出現。報道引述消息指,林鄭月娥本月初也曾經在特首辦與李澤鉅會面,期間就是否可以在貨櫃碼頭建屋,交換意見。不過,長和發言人昨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李澤鉅最近跟特首之會面,並非討論貨櫃碼頭上蓋起樓,亦不是與貨櫃碼頭有關。 據了解,騰出葵涌貨櫃碼頭用作建屋或在碼頭加建上蓋建屋,一直是十五個土地供應選項之一,早前經專責小組討論後也沒有被排除,因此稍後會列入諮詢文件,讓公眾表達意見。但據知,發展局早前也曾向專責小組匯報,有關選項涉及的技術難度較多,估計最少花上二十至三十年才能成事,故可能只被視作長遠土地供應選項。 一直倡議利用貨櫃碼頭上蓋建屋的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周明權表示,不清楚長和方面是否曾就此約見特首,但認為即使屬實,也不感到驚奇,「若依照一直構想的方案,一定要取得碼頭營運商的同意,否則根本冇得做,因此若要成事,雙方必須要商討。」 發展局回覆表示,並沒有收到葵青貨櫃碼頭土地業權人就碼頭上蓋發展提出的任何建議,亦未就貨櫃碼頭上蓋發展的坊間建議進行所需的政策及技術研究。強調土地專責小組去年十一月討論時,認為要確保碼頭的持續運作,在住宅發展期間和入伙後不受影響,會涉及相當複雜的技術問題和成本效益考慮,須小心審視上蓋發展住宅與貨櫃碼頭的相容性、對附近交通、環境(包括空氣、噪音及眩光)及景觀方面的影響等。 另外,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昨日表示,除了覓地建屋之外,增加新用地的地積比率,以及研究用盡舊有地皮的地積比率,均是達至「地盡其用」的方法。他以啟德發展區為例,指第三期發展包括一個佔地約二十四公頃的體育園,認為可考慮將周邊住宅地區的地積比率提高,以提供更多住宅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