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本土研究社研究估計,新界有懷疑近萬幢懷疑「套丁」予發展商興建的丁屋,約佔全新界的丁屋總數四分之一,即四幢就有一幢涉「套丁」而來,其中元朗區問題最為嚴峻佔當中近半數。研究社質疑「套丁」利潤龐大,建議政府恢復申請丁屋法定聲明中「原居民無意將根據政府政策所獲得的丁權售予他人」的條款。
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表示,需時間研究報告內容,套丁屬違法,如發現轉交執法部門跟進。研究社發表「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研究範圍包括新界六百四十二條村落,截至上月,研究社估計在新界懷疑有九千八百七十八幢丁屋經過套丁途徑得來。元朗區情況最嚴重,約四千四百九十五幢、即佔近半是疑似套丁所得,大埔及北區所佔比例亦有百分之十九及十二。當中,懷疑套丁發展規模最大的大型屋苑,牽涉百多幢丁屋。
成員黃肇鴻建議政府把套丁行為刑事化,恢復申請丁屋法定聲明中「原居民無意將根據政府政策所獲得的丁權售予他人」的條款,加重套丁行為的刑責。
研究亦提到,不少疑似套丁的建築物均違反了建築物條例和繞過城規條例,且近年套丁行為亦有向郊野公園範圍擴展迹象。研究社建議地政總署在分割地段、批出丁屋、發滿意紙及轉讓等方面,做好把關工作,政府亦宜對丁屋申請人作出居住需要及經濟審查,確保丁屋是自住用途,長遠倡議政府暫緩丁屋申請。
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認為研究社是「眼紅」原居民,他強調現時做法「無犯法、無違規、無受害者」。他稱由發展商提供土地,村民認為合用興建丁屋,及後價錢相宜賣予他人,做法符合經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