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5
明報
【明報專訊】丁屋政策自1972年實施,多年來備受爭議,有新界原居民及丁屋發展商更曾因為「套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被判罪成。本土研究社昨發表「新界套丁研究報告」,按6項「疑似套丁屋苑」特徵調查642條鄉村,估計新界有近萬幢丁屋懷疑以套丁方式興建,佔整體丁屋約23%,即約每4幢丁屋就有1幢是疑似套丁,以元朗區最嚴重,共4495幢,佔疑似套丁丁屋總數近半。
地署﹕會查任何懷疑個案
本研社稱,套丁問題自1980年代起至今,目前已一發不可收拾,損害公眾利益,批評政府執法不力,促請政府加強審查丁屋申請者,並重新將套丁行為刑事化。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昨重申套丁是違法行為,署方會調查任何懷疑套丁個案,若有發現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同一風格有屋苑名等6準則辨認
本研社2016年起透過各類電子地圖及實地視察,調查新界642條鄉村,並編製「疑似丁屋資料庫」。負責研究的黃肇鴻表示,以套丁方式興建的丁屋主要發展作屋苑,故研究以6項準則辨認是否疑似套丁,再透過查冊及地段資料佐證。
調查疑似套丁準則包括﹕
● 丁屋位置是否在鄉村式發展地帶
● 涉及3幢或以上
● 樓高3層並有一致設計或建築風格
● 有圍牆包圍
● 有屋苑名稱
● 屋苑式管理
黃肇鴻承認,即使符合6項準則,亦難完全證明該些屋苑涉及套丁。但該些屋苑由發展商申請將土地分割成相等面積地段、以至申請建屋牌照、申請撤銷轉讓限制等均屬於同一時段等環境證據,都與套丁手法相似。
上水鄉屏山鄉最多疑似套丁
調查稱截至去年底,新界最少有9878幢丁屋懷疑是套丁得來,分佈於852個疑似套丁屋苑,佔1972年以來獲批興建2131幢丁屋的23%,涉及224公頃土地;以元朗區佔最多,共有4495幢,佔疑似套丁丁屋總數46%,其次是大埔及北區(見表1)。
以鄉村分類,上水鄉坑頭疑似套丁最嚴重,約18公頃土地已涉及27個疑似套丁屋苑,共299幢丁屋;其次是屏山鄉西頭圍及大埔鄉大埔頭;部分疑似套丁屋苑規模可逾100幢(見表2)。
本研社報告表示近年仍有大量疑似套丁屋苑動工,包括新近建成、新田鄉的「加多利園」;元朗廈村及流浮山輞井圍也有大量疑似套丁表徵的丁屋正在興建。黃肇鴻表示,套丁模式一般大同小異,包括發展商購入土地後,向相關地政處申請分割地段,後以較低價錢將小地段售予不同男丁,再由男丁申請興建丁屋;過程中政府部門最少有4次批核關卡(見另稿)。
批執法不力 促套丁重新刑事化
本研社成員陳劍青表示,翻查1990年代起的民事訴訟,最少有40宗案件牽涉丁屋買賣作出虛假聲明,批評政府執法不力。
黃肇鴻表示,特首林鄭月娥2007年任發展局長期間,將申請者不會售賣丁權的條款剔出法定聲明,變相將套丁行為非刑事化。他促請政府重新將套丁行為刑事化,並加強審查丁屋申請者經濟狀况,及嚴格審批分割地段的申請。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對於懷疑承批人或持牌人作出虛假聲明欺騙地政總署簽發小型屋宇批約或違反保證條款的個案,該署會嚴肅跟進,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套丁會轉介執法部門調查。發言人又稱,留意到報告以丁屋屋苑設計、名稱等因素選取「疑似套丁」個案,然而有關因素本身並非涉及作出虛假聲明或以不誠實手法欺騙地政總署簽發建屋牌照的證據。
梁福元﹕村民自發聚居
鄉議局小型屋宇召集人梁福元表示,被指懷疑套丁的屋苑,均是村民自發聚居或有人統籌自組屋苑居住,認為套丁情况不算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