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經濟日報
日前發掘了香港個人平均居住面積161平方呎的「真身」,有多細應該有大約概念,那比照其他地區,香港人又住得有多細?
台北人均居住面積 達363呎
唐榮找來資料(見表),相比其他國家及城市,原來上海人均居住面積和香港一樣不足200呎,只有195平方呎,其他地區例如新加坡有323平方呎,台北有363平方呎,比香港大125%,那麼363呎又有多大呢?
嘉華國際(00173)旗下啟德嘉匯正好有一個單位實用面積363平方呎(見圖),不過發展商沒有設示範單位讓準買家參觀。而從發展商公布的平面圖看,單位同樣方方正正,屬於1房設計,廳區由進門至窗邊約達6.5米,闊約2.6米,只計廳區已經有182平方呎,比香港人均居住空間大13%;睡房3.05米長及2.45米闊,足有80平方呎,足夠放置四六呎雙人大床及有衣櫃位,可見台北人的家居空間十分闊落。
至於樓價方面,有買賣台灣樓的地產代理透露,台北很少實用面積363呎的細單位可直接參考,若以大一倍726平方呎計,台北市中心區新盤約500萬港元;若距離台北市中心較遠的新北市,遠雄早前有一個項目來港發售,實用面積716平方呎的兩房單位,售價約260萬元。而附圖的啟德嘉匯363呎單位售價約750萬元。
台日澳門 設最低面積限制
生活智慧資訊網站TOPick(https://topick.hket.com)去年底曾有一篇報道指出,據台灣和澳門資料,原來各地政府都有對居住單位設定最低面積限制,在日本,2大1小的3人家庭,最低限度住377平方呎的單位才算健康。
澳門政府就公營的「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單位,以及私樓單位,均設「可使用面積的基本需求」標準,「可使用面積」正是住戶真正能利用到的地方有多大,客廳、睡房等面積都設立了標準,以2人家庭入住的1房1廳公營房屋單位為例,單位最少有25.5平方米(274平方呎)。
台灣當局按不同住戶人數,制定了「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樓地板面積」。以此推算,2人家庭居住的單位,面積最少要有17.42平方米(187平方呎);3人家庭單位面積最少21.8平方米(234平方呎)。值得留意的是,台灣主計總處統計,台灣去年的平均人均居住面積高達14.19坪(505平方呎),創歷史新高,就連人多擠迫的台北市及新北市,平均每戶建築面積最低亦有31坪(1,103平方呎)。
日本政府制定了「最低居住水準」,亦分別就市區和郊區房屋單位制定「誘導居住面積水準」(意即目標居住面積水準),明言是要維持健康兼具文化的居住生活。
日本1人單位最低居住面積20平方米(215平方呎),而2人家庭,最低居住面積亦需最少30平方米(323平方呎)。
香港只有房署的公屋設有編配標準,在資源許可下,住戶人均室內樓面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75平方呎)。
香港人住得有多細,圖表為證。
撰文: 唐榮
欄名: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