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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用得其所 助「置業防老」

2017-11-14    經濟日報
人人都想退休後有個安樂窩,事實上,近年本港樓價節節攀升,細價物業出現短缺,加上金管局收緊按揭,上車門檻亦日漸提高,置業首期不足成為上車族的障礙,一般市民收入實在難以企及。 最近,市場再度熱論「強積金助首置」議題,研究是否可放寬提取供款限制,幫補有置業需求的首置人士支付首期。市民能夠多一個渠道籌措資金上車固然好,不過有意見認為,新政策或與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的原意相違背,概念可行性仍有待商榷。 安居樂業 未雨綢繆 不少人說:「供樓唔難,但首期儲極都唔夠」,尤其是二手樓按揭成數較低,首期動輒過百萬元,市民一時間未必有足夠資金。事實上,早年已有社會聲音要求放寬強積金用途,當中包括用作首置資金,兩年前時任積金局主席的黃友嘉明言,有關做法同樣是累積財富的方法,與強積金推行原意相符。至本月初,當局向政府提交研究報告,將由政府決定會否展開諮詢。 限制轉售 勿失原意 有人提出,香港可以仿效新加坡,容許市民以強積金(新加坡為公積金)供款置業,惟新加坡的制度其實與香港存在差異,前者設有三種戶口,分別為退休、置業和醫療用途,而僱員及僱主供款合共達僱員月薪37%,當中23%為置業帳戶供款。亦即是,新加坡市民若動用公積金供樓,是不會影響退休及醫療供款。反觀本港,僱員及僱主每月供款比例只有一成,最新數據亦顯示,本港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僅約18萬元,有意見指取用強積金供款置業,將令其失去退休儲蓄功能。 正所謂「安居而樂業」,居住問題是退休計劃重要的一環,目前社會上有許多聲音認為,落實放寬強積金用途措施前,需認真研究樓市周期轉折的憂慮,以及是否可以一筆過取用款項及年齡限制等等。有關討論雖仍處於起步階段,有見近年樓價走勢持續向上,增添市民置業難度,筆者認同有關提議具可行性。而且,將強積金轉化為供樓本錢,待市民老年之時便可用逆按揭的方式,以自住物業換取收入,變相成為退休保障之一。畢竟樓市長遠有升有跌,政府可制定條款,限制使用強積金置業的市民轉售物業,或轉售物業後,需回撥資金入強積金戶口,以平衡強積金作退休保障的原意。 撰文: 李志成 香港置業行政總裁 欄名: 大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