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九月 20, 2024 星期五 微雨 27° 89%

陸振球:港「雙老化」現象 須及早應對

【明報專訊】香港正面臨「雙老化」的問題,其一是人口老化,其二是全港物業在迅速老化,即愈來愈多物業變舊,這既會增加社會投放在老年人口的資源,也會對香港的物業巿場造成深遠影響,不容忽視。 2066年每3人有1名長者 先看看統計數字,政府統計處今年9月公布香港最新人口推算,隨着戰後嬰兒潮出生人口踏入老年,料65歲或以上人口在未來20年將增加超過一倍,撇除外籍家庭傭工,長者人口由2016年的116萬(佔總人口的16.6%),上升逾100萬至2036年的237萬(佔總人口31.1%),相較之前20年(1996至2016年)約50萬人的升幅,未來長者人口上升速度明顯加快,長者人口超過230萬的情况更將會維持最少30年。至2066年,長者人口將達到259萬(佔總人口36.6%),即每3人就有一名長者。 據populationpyramid.net網站計算的各國人口金字塔,以香港2016年和推算2046年人口金字塔比較,可見現在香港人口集中在50至60歲,香港人口金字塔的形態,就如中年肥胖出現「士啤軚」,而到了2046年,人口金字塔更變成「頭重腳輕」(圖1)。 50年樓齡以上單位將激增 有趣的是,團結香港基金最近發表的研究報告,也繪畫了香港在2016年和推算至2046年的住宅物業樓齡金字塔(圖2),發現2016年全港只有約9%的單位樓宇超過50年樓齡,假設在未來30年沒有拆卸樓宇,至2046年,基金會估計有約47%,即近150萬個單位(約67萬個為公營房屋,85萬個為私宅)樓宇樓齡將超過50年,嚴重影響港人居住質素。有見及此,基金會認為社會面臨重建需要,應及早準備。 該基金又假設重建比率在樓齡超過70年、61至70年及51至60年的組別,分別為85%、45%及5%,未來30年需要重建的單位數目將超過60萬個,其中近22萬個為公營房屋,40萬個為私樓。然而,在重建過程中,不但需要有足夠的遷置地盤或單位以安置受影響住戶,亦需要預留土地用作放置建築機器及物料、容納相應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換言之,未來數十年的大規模重建將會產生大量的土地需求,所以政府也要開闢及預留大批土地以作推動重建老齡物業的需求,否則會推升樓齡較新的住宅樓價。 未來數十年湧現大量重建需求 至於香港人口老化造成的問題又要如何解決?最近社會便有不少聲音說要研究全民退保,但這涉及極大量的社會和財政資源,極具爭議;除了全民退保之外別無解決方法?香港中文大學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早前便為《明報》財經網拍了一段短片,就相關議題提出意見,值得和大家分享。莊太量建議,政府可考慮興建老人食堂,提供比如每餐數元或十數元的膳食,更可聘用老人來營運,其支出同樣應比派錢給老人去買伙食低。住宿方面,香港的老人院一般規模較細,令營運及行政成本高企,建議政府可開辦能收容1000人的超級老人院,成本會大降,且可由50至60歲的較年長人士來照顧老人,其年齡代溝會較年輕人小,除了用錢聘用外,亦可以義工方式聘用,以「儲分」代替工資,而儲得分數可讓他們日後用作入住老人院或其他用途。 此外,莊太量建議,現時醫療券可推廣至深圳甚至全國。由此,香港老人便可住在生活成本較低的內地,但仍可享用香港的醫療福利。 筆者認為,人口老化不單是一個社會議題,也是每人都要面對和正視的,須早作部署。筆者最近看到一本名為《退休做中產》的新書,該書作者指出,近年不少年輕人要「靠父幹」才可上車買樓,但若父母不是有錢人,到了退休年齡要幫子女付首期買樓也不容易,可有較周全的方法?書中提出多達7種方案,筆者獲該書作者授意摘錄其中第一個方案和大家分享: 「把物業出售,將其中一部分資金交給下一代作為置業首期,下一代就要開始負責供樓,而自己卻可以留着餘下的錢作退休之用。當然了,你會問,那我們住在哪裏?答案是下一代買到新房子後,必須留一個合適的空間給老人家居住。這是得到權利後的義務,因為這是上一代把資產變賣後完成下一代買樓的夢想,既可以令下一代兵不血刃就可以成功『上車』,又可以令上一代有一些資金可花,其實是一個完美的變動!正是各得其所、各取所需。當然,如果上一代心有疑慮,怕錢付了出去,但自己的業權卻全無保障,自己的心中就沒有底,如子女不孝,就徒呼奈何了。但上一代的權益,其實是有方法可以保留的,就是在買樓後做樓契時,將樓契形式設定為共同擁有,即是「聯名契」或是「長命契」。聯名契是雙方共同擁有業權,萬一有天要賣樓,雙方會按比例(如果沒有訂明就是各佔一半)得回賣樓的資金;而長命契就更簡單,是雙方共同擁有業權,但當其中一方去世,則另一方就會自動取得全部業權,通常邏輯上的估計,都應該是上一代會較先離世,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順道把這部分的遺產交接處理完畢,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安排。這個操作的好處,第一就是成本低,只需在購入新物業時辦理一份你認為合適的樓契就可,沒有什麼額外的成本。上一代沒有損失太大的物業權益(是轉移了部分物業權益給下一代),又可保證套現了資金,你有錢可花,子女有錢付首期,更可解決有關遺產轉移的潛在問題,可謂各取所需。」 [陸振球 樓市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