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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用積金買樓 恐令樓價升

2017-11-04    星島日報
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正研究,將來容許就快退休的市民提取部分供款作首次置業,在樓價節節上升、跑贏積金回報率之際,部分市民難免覺得買樓比儲蓄划算,也有市民希望藉此協助支付「上車」首期。但是,當局除了顧及對市民退休生活的影響,還要考慮市民置業風險,以及樓價會否因此措施而再度飆升,令市民得不償失。 不少人喜歡引用新加坡容許國民提取中央公積金供款買樓作為比較。新加坡人的中央公積金分別納入普通戶口和保健儲蓄戶口,當局容許他們把在普通戶口內的金錢,用來購買組屋(像本港的居屋等資助房屋)自住,或者買私樓自住或投資。 新加坡一向鼓勵國民買樓多過租樓,讓大家有自己的安樂窩,加強歸屬感。公營房屋絕大部分是居屋,反觀本港要大增綠置居即引起不少爭議,社會訴求和氣氛與新加坡截然不同。 此外,不少人往往忽略新加坡人中央公積金供款遠超港人,一般供款比例是僱員入息的三成三,僱主要供一成三,僱員要供兩成,而且制度推行已逾六十年,不少僱員的公積金戶口都儲蓄了不少錢,可以支付成數較高的組屋首期,減低日後斷供的風險。 將加重公帑養老負擔 相對來說,本港強積金只推行了十六年,再加上供款比例低,勞僱雙方各按照僱員入息供款百分之五,即合共一成,而且可以選擇最高供款到每月三千元,故此僱員在強積金戶口內積存的款項不多,當局統計平均每人只十八萬元,用來買樓是杯水車薪。 以本港目前的民情,要勞僱雙方供款去到新加坡般的水平,來增加買樓實力以至退休保障,根本不可行。儘管數據顯示強積金十六年來平均回報跑贏通脹和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不過,不少市民仍然覺得寧願自己作主勝於給基金經理賺錢,買樓就是一個途徑。 實際上,不少市民自行投資,或因知識所限,或因缺乏紀律,往往輸多贏少,強積金提供了強逼儲蓄的機制,令市民作長期積蓄以應付退休開支,雖然因為供款少而未必足夠全盤應付退休需要,至少可作幫補,如果任由市民提款去買樓,本已不多的退休積蓄就更加少,令更多人需要倚賴政府補貼。 時機不合且杯水車薪 積金局早已研究過容許市民因置業或患上危疾離職而提早提取供款積蓄,結果兩年前決定現階段只容許危疾離職者提早領取,有助應付醫療開支,並且確保在生命的最後歲月,能夠享用到自己積蓄的成果。 至於用來買樓,雖然可以稍為幫補,尤其是應付目前樓宇按揭要求甚高的首期,但是幫補不大,十八萬元單是應付印花稅和律師費,已經所餘無幾,市民日後卻要承擔樓市波動的風險。除非是樓價低迷時入市,到時升值跑贏積金回報,才值得考慮。 今天樓價高企,政府步步為營,避免釋出任何進一步刺激樓價上升的消息。如果放寬強積金供款用來買樓,勢必為本已亢奮的樓市再打一支強心針,樓價聞訊進一步飆升,本來的退休積蓄變成用來應付這額外上升的樓價,和相應增加的稅款,得不償失,還要其他市民陪着承受高樓價的重擔。 容許市民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來買樓,用意良好,但是要作出周詳考慮,避免好心做壞事,現時顯然不是適合時機,反而到樓市低迷的日子,或可考慮作為托市招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