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2
東方日報
【本報訊】近年土地問題嚴重,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政府未有善用棕地,昨在大會上質詢政府會否考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所有棕地作建屋用途。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應時指,如期望政府能收回所有棕地是不切實際,他指不是所有棕地均有發展潛力,有部分棕地分布雜亂零散、大小不一、甚至並非處於發展規劃地帶。
黃偉綸解釋,使用相關條例收回的土地,須作公共用途,如興建公共房屋等,又指若未有確立用途前,政府沒有權力收回土地。
議員郭家麒表示,不會反對政府使用《收回土地條例》,但質疑政府為何不是收回所有土地。黃偉綸重申,政府從來沒有迴避發展,但指要確立中長期發展,以及解決社區配套,並指會優先處理大型的棕地群,以及發展潛力較大的棕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