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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20, 2024 星期五 大致多雲 28° 84%

樓價收入比 處於歷史高位

上周金管局公布的貨幣穩定情況半年度報告指出,近期樓市活躍再度引發對家庭負擔能力的憂慮。樓價與收入比率於第2季為16.6倍,高於1997年的高峰值14.6倍。 其實今年3月出版的半年報告已指出,樓價與收入比率於2016年第4季上升至15.9倍,當時這個數字是「平」了歷史高位。樓價與收入比率指一般50平方米(538平方呎)單位的平均價格與私人住宅住戶的家庭入息中位數的比率。 去年15.9倍代表樓價的水平大約是:居於私樓家庭月入中位數約為35,000元,年收入是42萬元,樓價等同15.9年的家庭收入,換算下來,一個538平方呎單位的平均價格,在去年第4季高達668萬元,平均呎價是12,416元。代表一個居於私樓家庭要15.9年的家庭總收入,不吃不花費,才能抵銷樓價。 事隔半年,樓價繼續爆升,到了2017年第2季季末,出現16.6倍的新歷史高位,16.6年家庭收入才能抵銷樓價,又是怎樣的概念?附圖是自1996年至今的樓價收入比的變化,附表是根據同一份報告,自2012年至今的樓價收入比每半年表現,可以說2008年金融海嘯後,都是大漲小回的局面。 翻查統計處資料,2017年第2季,居於私樓家庭的月入水平為36,000元,16.6年的家庭收入,36,000元×12個月×16.6年,代表樓價高達717萬元左右,換算下來,以一個538平方呎單位計算,呎價高見13,327元。 與去年第4季末,亦即半年前比較又如何?樓價收入比由15.9倍升至16.6倍,換算後,538平方呎的單位樓價由半年前的668萬元,升至今年年中的717萬元,升幅有7.3%。 16.6倍屬哪種供樓難度? 依照美國顧問公司Demographia提出的可負擔水平,樓價在家庭年收入3倍或以下屬「可負擔」標準,而佔家庭年收入3.1至5倍則屬於「難以負擔」或「甚難負擔」,至於比例達5.1倍或以上,則屬「極難負擔」。那16.6倍屬於哪種級數的「難度」? 至於過去12個月,繼續是家庭月入、薪金的升幅遠遠跑輸樓價: 樓價指數:差餉物業估價署數字顯示,2016年第2季的樓價指數是275.2點,今年第2季是333.5點,升幅有21%。 樓價收入比:去年第2季的比率為14倍、今年第2季的比率達到16.6倍,純計算倍數升幅亦達19%。 私樓家庭月入:去年第2季月入為35,000元,到今年第2季僅升至36,000元,與去年同期比較,每月收入只增加1,000元,升幅為2.9%。 換言之,不管怎樣跑,家庭月入都要遠遠跑輸樓價。 撰文: 唐榮 欄名: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