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地政總署又被翻出糊塗帳,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有新界村屋違規擴建兼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地政總署廿多年前已知悉違規,竟然遲遲未有處理,直至3年前才展開執管行動,處事官僚散漫,令人無法接受。私人地主非法霸佔官地的問題,一直備受詬病,今次個案恐怕只屬冰山一角,雖然今年初地政總署推出新措施,打擊非法佔用官地,然而執行成效仍然有待觀察。地政總署必須拿出決心,處理霸佔官地積壓個案,訂出合理時間表,不應拖拖拉拉。
先易後難處理霸地 淪為迴避麻煩藉口
地政總署屢成審計署和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對象,近年雖有改革之意,不過沉痾難治,長期積累下來的大堆問題,仍待撥亂反正。今次公署披露的離譜個案,再次說明地政總署必須痛改前非,大刀闊斧改革積弊。個案顯示,新界一幅私人農地於1994年獲准興建一幢村屋,然而村屋違規擴建,不僅超出高度限制,還加建圍牆,圍封約3100平方呎土地,當成私人花園,其中三分之一更是政府土地。業主肆意妄為,明目張膽霸佔官地,視政府如無物;地政總署玩忽職守,變相縱容,叫人震驚。
資料顯示,地政總署早於1995年已發現違規,當區地政處先後9次派人巡查,均沒有具體作為,形同門面工夫走過場。直至2014年地政總署才展開執管行動,提出檢控,事件拖拉至今超過20年,官僚怠惰表現令人扼腕。廿多年來涉事村屋和土地兩度易手,現在受罰的是第3任業主,之前兩業主均獲利離場,毋須承擔任何處分,難言公道。地政總署助長違規者獲取不應得的利益,可謂難辭其咎。
地政總署於10年前成立「新界行動組」,跟進違規個案。總署聲稱,行動組成立至今有7746宗積壓個案,當中已完成處理5351宗,然而到底還有多少離譜個案尚待處理,仍是未知之數。總署解釋,對於不涉及危害公眾安全和毋須緊急處理的積壓個案,當局會採取「先易後難」策略。行動組成立之初,需要處理千計積壓個案,為求效率採取權宜之計,優先處理簡單個案,尚且可以理解,然而當「先易後難」變成長期策略,其實就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之前沒有人積極處理的麻煩個案,變得愈來愈沒有人理會。當局未有針對處理積壓個案訂出時間表,實際效果是鼓勵前線人員迴避麻煩,欺善怕惡。公署指出今次個案極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地政總署必須盡快提供數據,坦白交代,不可支吾其詞,蒙混過關。
制訂合理時間表 積壓個案速處理
鑑於一些官地夾雜在私人地段中間,除了相關業權人或租戶,其他人根本無法進入,政府為免荒廢土地,有時會視乎情况,向業權人出租有關官地,換取租金回報,惟租金安排缺乏透明度,批租準則也不清晰,容易產生利益輸送嫌疑,情况必須正視。有民間研究發現,一些地主富豪利用短期租約安排,租用官地興建游泳池及網球場,部分短租用地面積,比地主原有地皮更大,當中有個案竟然為原土地10倍之大,租借官地面積超過2萬平方呎;部分短期租約每月呎租竟低至0.6元,予人觀感是「明益」權貴富豪。
更甚的是,一些私人地主索性先霸佔官地,製造既成事實,之後再向政府申請「短期租約」,不斷續租,形成「先霸佔後租用」的問題。為了打擊非法佔用官地,本年初地政總署規定,今後新出現的非法佔用官地個案,當局只會執法檢控,不會接受「先佔用後規範」的申請;至於已經申請的個案,署方則會收緊處理程序。有關措施無疑有助減低私人霸佔官地的誘因,然而地政總署還須加強執法能力,確保違規霸地個案不會無止境積壓。面對申訴專員批評,總署同意為每宗個案定下完成處理目標日期,是合理亦必須的做法。總署應該拿出決心解決問題,縮短處理霸地個案的文書程序,適時檢討積壓個案的處理優次,完成處理的時間表也必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