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經濟日報
不少工廈改作劏房供租客居住,已是公開的秘密,政府也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並着手修改法例,令工廈違例改建住宅列作刑事罪行,希望遏止不良風氣。
可惜,悲劇始終避不了。上星期便發生了舊式工廈劏房的3級火,奪去了3人性命,這個問題立即成為各報章的頭條報道,而社會上要求改革的聲音就更響亮。
其中,部分人士認為私人住宅樓宇的劏房租金太貴,令社會低下層被迫遷至工廈劏房,建議實施租金管制。對此,筆者不敢苟同,因為租金上升只是結果,需求大於供應才是真正的起因。凍結租金無助增加供應,只會令大批向隅客因租不到單位而仍需鋌而走險,無助解決工廈劏房問題。
予補地價折扣 引發展商農地起屋
問題一言以蔽之——供應不足。政府加強執法取締工廈劏房,反對聲音最強的一群,竟然是居住於劏房的租客,因政策會令他們失去棲身之所,最終隨時要露宿街頭。要解決工廈劏房,甚至全港的劏房問題,必須大量增建公屋,但公屋由覓地、興建以至落成,非十年八載不能成事。
為解當務之急,可否效法上世紀50年代取締山邊寮屋的做法,先進行登記,為此類登記人士在安置區提供臨時房屋區,此類臨時房屋設備雖比較簡陋,但起碼是安全。
由於屬於臨時性質,政府也可以利用一些閒置的政府用地興建,甚至大膽利用發展商的農地儲備,鼓勵發展商在一些農地或棕地上,興建此類臨時房屋,待發展商的農地發展了臨時房屋至一定年期,例如10年,便可享有補地價折扣等優惠,以發展私人住宅。此舉一方面紓緩公屋短缺的壓力,另一方面也加快農地轉為私人住宅的進度,變相一石二鳥。
另外,可供發展市區的用地極之罕有,必須依靠新界用地,高昂的交通費對低下階層也造成極大的困難。在交通配套或補貼上,也要有相應的措施,問題才有望解決。方案必須作全盤考慮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否則只會治標不治本,問題亦只會繼續拖下去。
撰文:
李峻銘 世紀21奇豐主席及行政總裁
欄名: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