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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劏房應合法化 解決需要

2017-08-16    經濟日報
葵涌美適工業大廈日前發生三級火,造成3名年輕人死亡事件,再度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舊式工廈屢次發生嚴重意外事故,歸根結柢都是因為工廈改裝問題,這些經過改裝的小單位,大多數沒有灑水系統,也不符合消防條例及逃生安全標準。 本港有約1,400餘幢工業大廈,除了已成功申請活化約150幢大廈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只可作工業或貨倉用途。眾所皆知,香港已沒有工廠,那麼這些工廈都作甚麼用途呢?就是坊間所謂的多用途工作間,然後進駐了藝術室、補習社、拳館、畫廊和音樂室等。 以上提及的行業皆不可在工廈內進行,這種公然違反契約的行為,香港政府不可能不清楚,不過礙於太多人違契,政府要執法很困難,人手可能也不足,於是久而久之,違契使用變成一種習慣,你不出聲、我不反對。 由於政府隻眼開隻眼閉關係,使大眾以為這些行為都是合法,結果工廈愈來愈受追捧,價格也從沙士時期每呎幾百元,升至今天幾千元,升幅高達10倍,有些區域價格跟商廈十分貼近。就像觀塘和九龍灣區的寫字樓那樣,價格總是上升不了,原因就是人們經常將工貿樓和寫字樓混為一談。 入則屋宇署轉用途 安全第一 直到去年發生牛頭角迷你倉奪命四級火後,政府才開始要嚴格規管工廈,雖然措詞嚴厲,態度強硬,也曾釘契甚至封樓,但似乎為時已晚。 近年來,港府過於注重年輕人上車問題,大量興建中小型住宅單位,忽略了基層人士申請公屋,以及小公司創意產業的發展,結果是輪候公屋的時間變成需要4.7年,很多人等不及上樓,跑去租工廈劏房作居所。如此這般,政府顧此失彼,房屋問題愈搞愈糟。 筆者認為,要解決工廈劏房問題,就必須將它合法化,新改裝的工廈固然要入則屋宇署,舊的工廈當然也一樣要取得批核,遵守消防條例,安裝花灑系統、水缸等,一切以安全排第一位。 當然,也必須容許工廈轉用途,讓其經過補地價或交付容忍費後,可以合法、安全地使用。 撰文: 蔡志忠 亞洲地產董事總經理 欄名: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