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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bnb共享經濟締商機 港是拒還迎?

2017-08-03    經濟日報
數碼平台令共享經濟普及,催生Uber與Airbnb等產物,潛藏無限商機,各國應對不一,有打壓趕絕,也有規範引導。在此洪流下,Airbnb如雨後春筍,香港可如何自處? 對於Airbnb,日本議會早前通過《住宅住宿事業法》,讓房東每年可以將房屋轉租最多180天,法案預計明年第一季推出,令Airbnb正式合法化。大阪市政府並在上月向民宿認證業者發出標誌貼紙,與地下民宿區別,另設補助金制度,助民宿經營者完善消防設備的補貼。英國亦走上規範而非打壓的道路,自去年12月起修例,容許倫敦Airbnb屋主每年將單位放租90日。 倘立法規管 議員倡先諮詢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本港現時對住宅用作Airbnb,法例存有灰色地帶,沒有一條法例清晰說明住宅單位不可用作旅館用途,只要申領牌照,做好防火措施就可以,但又可能違反公契。Airbnb等共享經濟產物是國際趨勢,全球旅客有這需求,他建議如要立法規管,首先需做好諮詢工作,以及就本地民宿範圍作清晰界定。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酒店、服務及旅遊學系高級講師黃家榮說,政府正發展深度旅遊,認為Airbnb有在香港發展的價值,但需考慮實際環境是否合適。他建議,當局若立法規管,可研究在單幢式大廈,例如細規模豪宅和村屋等發展,讓旅客體驗本港文化,亦可參考日本,向民宿簽發證明書。 究竟Airbnb在香港要像Uber般執法打壓,還是要效法英日規範合法化,料明年會掀討論。政府2014年提出修訂《旅館業條例》,建議容許執法單位以宣傳廣告、價目表及單位布置等環境證據檢控懷疑無牌經營賓館,預計明年提交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估計,修訂一旦通過,Airbnb網頁張貼的單位相片和描述都可作檢控違反法例的證據,姚估計政府會明年提出有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