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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屋苑 7個疑有Airbnb民宿出租 違法違公契 業主5風險 礙按揭保險

2017-08-03    經濟日報
Airbnb民宿是共享經濟產物,本報發現,全港十大藍籌私人屋苑,最少7個疑有Airbnb出租,有Airbnb業主直言明知違法。 業主將單位或房間出租作Airbnb,要承擔5大風險,除了違反稅務及旅館業條例,亦違反大廈公契,並可被銀行要求即時清還按揭欠款,以至令家居保險及大廈第三者保險失效。 另外,居屋及公屋都有Airbnb,房署可收回單位,業主及租戶甚至要負上刑事責任,可處以罰款或監禁(見另文--公居屋作Airbnb 嚴重可判監)。 第一城房東:房客登記獲門卡 Airbnb網上預約平台上月有超過300個來自「香港」的房間搜尋結果,當中約1成來自港九新界的十大藍籌屋苑,包括沙田第一城、美孚新邨、天水圍嘉湖山莊、藍田匯景花園、紅磡黃埔花園、鰂魚涌太古城和南區海怡半島。 記者以遊客身份向上述屋苑的Airbnb房東查詢,有沙田第一城房東承認知道出租單位作Airbnb屬違法行為,指與女兒住在同一個單位,只要先向大廈管理員登記身份,房客就可以得到大廈門卡自行出入。 沙田第一城區議員暨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嘉榮指,第一城6年前有單位業主於網上平台放租吸引自由行旅客,對於再有業主如此放租,黃表示不知情。沙田第一城管理處則回應稱,受影響住客數目少,暫不會處理Airbnb問題,也不會提醒居民有關情況。嘉湖山莊及匯景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指,將按公契跟進。 租期少於28天 須領旅館牌 民政事務署表示,任何處所業主或租客,如在他提供的住宿範圍,向他人提供收費住宿服務少於28天而沒有領取旅館牌,是違反旅館業條例。去年署方根據網上平台收集資料巡查765次,有15宗檢控個案。 有法律界人士解釋,任何涉及商業及金錢交易的處所,即使只是一個房間或床位,如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都須領牌。他又說,本港所有住宅物業公契都列明單位只規範作住宅用途,如涉及Airbnb等商業交易則屬違反公契。本報到民政署牌照事務處查閱上述七大屋苑的地址等資料,發現全部不在持牌旅館名單,相信全屬非法經營。 出租私樓單位作Airbnb用途亦影響按揭。按揭公司執行董事王永偉指,業主向銀行申請按揭時會簽訂借貸合約,聲明整個單位用於自住,如銀行從任何途徑獲悉單位改作旅館,有權要求業主轉按或即時還清貸款。 根據稅務條例,物業擁有人須就其出租物業所收取的租金繳納物業稅,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業務,並獲取利潤,須繳納利得稅;故此,業主如出租單位作短期旅館,獲取的租金收入須向稅務局申報物業稅及利得稅。若業主沒向稅局申報出租事宜,屬違反稅例。 將單位出租作Airbnb亦可致保險失效。本報向多間保險公司查詢,回覆皆指投保人申請家居保險時會簽訂聲明,列明建築物是永久住宅用途,故所有涉及違法的行為一般不會被承保(見表)。 法例亦規定,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要為住客購買第三者保險。有保險公司表示,如法團和管理公司知道有單位改作旅館用途,但無向業主發出警告和通知保險公司,發生意外時,第三者責任保險有機會因有住宅單位用途改變令索償不獲受理。 撰文: 陳曉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