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經濟日報
港大日前一項研究指出,填海是為本港增闢新土地最有效、最快的方法,更提出研究填平船灣淡水湖,料可提供1,200公頃土地,興建30萬個65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
結果是一石激起千層浪,環團、保育等各方人士群起攻之,唐榮認為,增加土地的方法多作公開討論是一個過程,最後還是要特區政府一錘定音,盡快開展。有關建議為何惹火?其實一些政府文件早有明言。
規劃署報告 改用途真惹火
翻查2030+網頁,規劃署於去年10月一份報告,名為「《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土地供應的考慮因素及方式」,當中一個部分特別闡釋「土地發展的主要挑戰:敏感及挑戰性區域」,便提到「集水區、水塘及水道景物」,改變用途正正是惹火之源,考慮因素包括:
•本地食水的供應來源
•水道景物,例如河流和溪澗是排水系統的一部分,有些亦具生態功能
昨日社會反對的聲音亦主要依這些方向發揮,附表一是報告中列入「敏感及挑戰性區域」,這樣子算下來,就一大堆不能動或者很難動的土地!
七除八扣之下還剩下多少?有關報告提到,香港土地總面積約1,106平方公里,當中約268平方公里或24%為已建設地區,加上已規劃發展地區及正進行規劃研究的地區,已建設地區將增至約311平方公里或佔土地總面積約28%。餘下的72%土地大多為自然資源、環境或生態敏感的地區、丘陵地形等。
其中約有443平方公里或40%的土地已根據《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被劃為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現時受保護及保育的地區(包括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限制地區、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濕地保育區及拉姆薩爾濕地)覆蓋全港約540平方公里的土地。若政府推展位於紅花嶺山的擬議郊野公園及擬議的塱原自然生態公園,受保護的地區將增至約545平方公里。
而海域(約1,649平方公里)包含繁忙的海港、航道、自然遺產,以及敏感的海洋生態棲息地。
填海高效益 不涉清拆安置
附表二是港府就土地發展的多重方針及策略,一些已實行、一些研究中、一些諮詢,全部啟動當然理想,但要選擇一個唐榮認為最有效的,一如過去唐榮多次鼓吹的,填海還是最佳方案,改變土地用途沒有增加土地,填海才是真正增加土地,正如報告中提到:「填海是一種高效和高成本效益的方式以創造發展容量,因為並無現有民居,所以不涉及收回土地、清拆及安置問題。鑑於不需搬遷現有社區,社會影響也較低。」
撰文: 唐榮
欄名: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