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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亮﹕爭取掌握主動權 便在「上方」

2016-12-22    明報
【明報專訊】當我們早上出門口,可以選擇坐巴士、港鐵、的士,甚至行路返工,食早餐可以去茶餐廳、酒店,所有的消費都明碼實價,消費者可以作出適合的選擇。換句話說,即是消費者掌握了主動權,在一連串的交易行動,他們是在上方,從這個概念,我們知道如果進行交易時能夠掌握主動權,便在上方。 物業買賣,通常都是業主打算賣樓,買家認為啱價就可以買,倘若業主叫價太高,唔啱價當然可以唔買,主動權在買家,所以,他是在「上方」;但我見過不少買家,本來已經接受業主開價,只要他簽名確認,交易就完成,但唔知點解,他們改動合約內容,有時不是降低成交價,而是稍為延長成交日期,或者要求少付訂金,甚至咬文嚼字,稍為改動合約的文字表達方式。 細微改動合約 反變成「下方」 他們不知道,改動之後,他們的位置亦出現了變化,從「上方」變成「下方」,喪失了主動權,所以,一般成功物業投資者,是不會在合約上作出細微改動,無謂將自己從「上方」變成「下方」。 業主有一個方法可以改動身分,從「上方」變成「下方」,這個方法香港政府現在亦採用,就是招標,業主在標書內定下規則,包括成交期、訂金,以及一切法律規定,入標者只需要填上出價,是一個不可撤銷的價錢,只要業主接受,簽名確認,交易就完成 。由於主動權不在買家手中,是一個買家處在下方的遊戲,所以,一般入標者出價都比較保守,以防情况有變,想收回都不可能,其實,任何交易買賣,爭取主動權是極為重要,千祈唔好為了細微條款而放棄。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