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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15, 2025 星期三 間有陽光 21° 37%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收購挑戰多 需「散社」補地價

市建局首次啟動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收購模式與過去相差不大,以「7年樓呎價」收購單位,另有「樓換樓」選項,惟收購政策與過去有所不同,有更多挑戰,包括「散社」和補地價等。 市建局指出要成功收購公務員合作社,要經過散社、社員取得業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補地價數個程序。 就散社而言,必需集合合作社75%或以上社員同意。現時2個項目共37個合作社中,約有10個尚未散社,市建局總監(收購及遷置)黃偉權指,如合作社在收購期內未能散社,則社員無法取得業權,此情況下如獲批准,政府或會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處理。 引用收地條例 或惹覆核風險 然而,如果政府在社員反對的情況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物業,或有引起社員司法覆核的風險。 而在補地價方面,現時約610個受影響住戶中,有約550個住戶未補地價,政府會取用部分給予社員的補償金,作補地價之用,剩下的部分才是社員實際得到的補償。 考慮到補償金有所扣減,相信無論社員選擇「7年樓呎價」還是「樓換樓」,均要面對大屋搬細屋的情況。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