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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Monies的迷思】

 
     
2021/03/15 胡國威
儲錢買樓難,但就算儲到錢買樓,也可衍生很多難題,特別是買賣條款上一些細節,都足以構成置業陷阱。我們《胡.說樓市》經常收到不同谷友查詢,千奇百怪、林林總總的棘手處境及個案,有時若非谷友查詢,我們自己也會忽略,而未有深究。最近一名谷友表示,買樓做查冊時,見到業主向某銀行承做按揭,旁邊列出「All monies」,就想知道所指是什麼? 

所謂「All monies」,中文為「無上限貸款」,實際上是跟銀行借貸的一種形式。當你進行查冊看到這個條款時,代表業主跟銀行的借貸的方式為「無上限貸款」,業主在該銀行的所有貸款,例如私人貸款、信用卡貸款等,都可視為物業的貸款一部份。換句話說,若業主欠交私貸、或逾期未還清信用卡,銀行是有權出售物業來償還欠款的。因此,這個條款的訂立原意就是作保障銀行之用。

相對於「All monies」,業主在申請按揭時,還可以向銀行申請「Fixed loan」。所謂「Fixed loan」顧名思義就是「定額貸款」。意思即如果業主還清該實數,也就等於完成還款,而業主自身的信用卡或私貸貸款,並不能視為物業貸款的部份。表面上,跟銀行承造按揭時,在選擇「Fixed loan」與「All monies」之間,似乎前者對業主的保障性較大,但為何大部份業主均會選擇「All monies」? 

背後跟業主打算加按有關。因為「All monies」契約屬於無上限貸款,故日後買家打算加按,若在同一間銀行進行的話,則無需重新做按揭契,而銀行可直接放貸,變相省卻了程序;反觀因「Fixed loan」沒有增加貸款空間,如果業主希望進行加按,則需要重新訂立按揭契,也意味要找律師協助,背後涉及額外使費。

問題是,查冊看見「All monies」,究竟對下手買家來說有沒有啟示呢? 答案是有的!  當準買家看中單位便跟業主簽臨約,之後便需要支付訂金,透過查冊,我們可以知道業主有沒有做按揭。過往用「Fixed loan」借貸,因為屬定額貸款,我們較容易知道物業是否負資產,有助避免因業主收訂金後逃之夭夭的情況;但一旦業主用了「All monies」的方式借貸,業主隱藏債務則不輕易被反映出來,這對下手買家的風險就相對較大了。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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