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本人打算與家人聯名買入一個住宅物業,樓價為$600萬。本人現持有一個住宅物業,非首置身份,而家人並未持有任何住宅物業,聯名買入物業時可以用首置身份計平稅,又或者只有本人持有的50%業權才計15%印花稅嗎?
A:由於豁免劃一15%印花稅,買家必須為首置身份。如果以聯名形式買入物業,所有業主均需為首置方何豁免劃一15%印花稅。只要聯名業主其中一人為非首置身份,不論業權分佈如何,整個交易需以劃一15%稅率計算印花稅。以樓價$600萬計算,15%印花稅為$90萬。
假設吳女士單名持有一住宅物業價值$600萬,吳女士現將物業轉讓給仔仔及新抱,並以聯名方式持有。唯新抱現持有一個住宅物業,非首置身份,因為整個物業需要以15%劃一印花稅計算,以樓價$600萬計算,15%印花稅為$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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