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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一開二,甩名套現遇障礙

 
     
2020/09/02 文博
自從按揭保險放寬樓價上限至$1,000萬後,不少家庭都打算重新規劃一下手持物業嘅分配。不少持有聯名物業嘅夫妻打算用甩名方式申請高成數按揭以套現。根據新按保規定,$1,000萬物業最多可做8成按揭,甩名後以套現資金作首期買多層。不過按保公司最近開始拒批呢類型嘅申請…… 根據新按保規定,$1,000萬以下物業最高可做8成至9成按揭,需屬於買賣個案並需符合首置及自住要求。而聯名物業甩名涉及業權轉讓,屬於買賣個案,適用於新按保範圍,原先$1,000萬物業最高可做8成按揭兼套現。 假設夫妻二人持有一個聯名物業,早年以$680萬買入,現欠按揭$390萬。現時物業估值$800萬,如果將物業甩名比先生單名持有,$800萬物業以新按保申請8成按揭借$640萬,扣除$390案還按揭便可套現$250萬。成交後,太太便可回復首置身份,兼可用套現所得之$250萬作為首期買入第二個物業。不過最近按保公司收緊「甩名套現」個案之審批,若物業價值$600萬以上,聯名物業進行甩名時申請高成數按揭,不再具備套現功能。 按保公司收緊對夫妻甩名之申請後,上述例子客人若要套現,只能申請6成或以下非高成數按揭。$800萬嘅物業最高可做6成按揭即$480萬按揭,扣除原有按揭$390萬後,套現金額則大幅減少至$90萬。 由於先生持有物業非高成數按揭,太太仍然可用套現之$90萬作首期,買入第二個物業作自住用途申請高成數按揭。另外需注意,按保公司有機會抽秤點解唔拎先生嘅物業自住。如果先生持有嘅物業係留比家人居住,亦非高成數按揭,只要原因能令按保公司信股,根據過往經驗按保公司亦願意批出按揭。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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