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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層樓套現,原行加按與轉按套現之考慮

 
     
2020/05/04 文博
受惠於量化寬鬆,大量資金追逐資產令香港物業市場自2008年以來基本上有升無跌。物業係香港形同提款機,只要有樓做抵押,銀行與財務機構都十分願意提供貸款。如果業主們想將物業價值套現,應該選擇原行加按抑或轉按套現? 按揭優惠 一般銀行會為按揭客人提供現金回贈,回贈金額相等於貸款額1%至1.5%不等。假設物業價值$1000萬,未還按揭$300萬,客人打算從物業中套現$200萬。 若客人選擇原行加按,大部分銀行只會為加按部分($200萬)提供現金回贈,以回贈1.5%計算即$30,000。而原行加按,較不積極之銀行什至沒有為加按客人提供現金回贈。 而假設客人選擇轉按套現,新做按揭之銀行會為整個貸款額($500萬)提供現金回贈,以回贈1.5%計算即$75,000,回贈金額以倍數計。 另外,透過轉介公司申請轉按,最高額外可得0.3%回贈即$15,000。要注意,只有轉按才會得到轉介公司回贈,因為原行加按時客人己經為該銀行之客人,所以亦不會為轉介公司提供轉介費。 資金需求之急切性 轉按相對原行加按所需時間較長,一般需時一個月至個半月不等。申請轉按,銀行審批約2星期,完成審批後進行贖契額外需時2星期至4星期,而律師樓收到契後數天便能完成放款。若想縮短整個申請,客人可於申請按揭時同步進行贖契,可加快整個流程約兩星期,變相約一個月時間便可完成轉按。 而原行加按則需時一至兩星期,客人提供相關文件予銀行審批,完成審批即可放款。由於樓契一直在按揭銀行,故無需贖契可節省2至4星期時間。 若客人並不急切需要資金周轉,轉按套現最為著數,但客人係等住加按嘅錢救命的話,原行加按則可能較為合適。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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