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放寬樓按近兩個多星期,各區出現不同程度的反價及封盤,正好反映準買家擔心「遲買愈貴」的憂慮。對新於新按保政策,《胡.說樓市》收到不少觀眾查詢,其中有一對從事公務員的夫婦的個案,就心思思自己能否受惠今次政策,以換入更大單位。
兩夫婦本身持有一層市值約680萬元的兩房單位,但由於育有三名子女不夠住,故他們早年已決定採用「以租養租」方式,在同區另租三房居住。原持有的兩房單位,他們以16,000元放租,在扣減每月供款約8000元後,每月還有約8000元可幫補租樓,變相他們只需多付17,000元,就夠冚三房月租25,000元的單位。
未公布《施政報告》前,在同區購置一層三房單位,樓價差不多要一千萬元。若果他們不賣樓套現,在首期起碼五成的前提下,也要有500萬元現金才買得起。然而,就算選擇賣走兩房單位,在扣除尚欠銀行300萬元的貸款後,未扣除雜費開支也只僅能套現380萬元,變相要需額外多付120萬元首期才可買入。
因此今次政策鬆綁,一層1000萬元物業,換樓客只需付20%首期,他們大約有200萬首期已可換樓,故也令他們衍生應否沽貨換樓的念頭。按正常途徑樓換樓的程序下,連按保上會月供32,926元,月入有94,380元可過壓力測試,兩公婆收入絕對是供得起綽綽有餘。
除了賣樓套現,他們還有其他選項嗎? 在未有新政策前,他們選擇為舊有物業加按只能套現108萬元,並不足以應付新樓首期。但如果他們選擇運用按保轉按及加按套現,之後再買入大單位,操作上是否可行? 首先,按揭證券公司並不容許轉按時谷大貸款額,除非他們能運用「甩名」或「加名」來先進行「內部轉讓」。
因為「內部轉讓」會被視為來「新成交」,他們僅需按物業價值及轉讓業權比例,來繳交低門檻的釐印費,而在這個情況下,按揭證券公司是會接受按保申請,變相利用這個灰色地帶轉按及加按,可釋放舊有物業價值。若以兩夫婦的例子,舊有物業在支付保費下轉按,理論上可套現244萬元。
只是成功套現244萬元後,以一層一千萬元的物業,透過借按保變相只需付20%首期,理應可以購買新物業;然而由於他們屬「兩夫婦」關係,而其中一方已持有一層物業,按揭證券公司會質疑物業並非自住,所以新物業再透過借按保未必可行。即使成功游說按揭證券公司物業為自住,若買入新物業時需透過擔保人購入,新舊物業相加供款不多於35%,以及要通過加息三厘壓力測試,供款佔入息不多於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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