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風光無限,隨著內地實施限購令,不少「商品公寓」也成雨後春筍,背後需注意事項,上集已跟大家詳談不少。其實除了「商品公寓」,近年不少內地開發商也來港傾銷商鋪,聲稱三四十萬元可買鋪投資,他們還多以「反租」作招徠,但實情真的如此吸引嗎?
所謂「反租」,實際操作類似香港「租金回報保證」計劃,在購買物業後將經營權交予發展商,由他們統一協助管理及出租,業主每年收取固定分紅。往往起首兩至三年會有一個百分比的固定分紅,其後幾年則按照當時的租金收益,負責出租的營運商扣除一定手續費後,收益撥歸小業主。
由於起首幾年,固定分紅百分比往往高達10-15%以上,也即時令準買家眼前一亮,然而準買家卻不知道該分紅比例,實情早已在樓價反映出來,發展商以高溢價發售商鋪,變相實情分紅也是來自消費者口袋。更重要,其後幾年的租金收益,往往要視乎當時的租務環境,背後又跟營運者的經營手法有關。倘若經營不善,可導致整個商鋪十室九空、水靜鵝飛,準買家回報期也是遙遙無期。
事實上,很多時這類提供「反租」的格仔鋪,往往規定一段時間內需交出經營權予發展商管理,這也意味業主就算想自己取回經營也不可能。筆者曾到訪一個珠海大型超級市場,開發商將整個超市分拆出售後,會繼續由超級市場租賃十五年,故此準買家實情只買入虛擬的幾格階磚,要待十五年後超市搬走,開發商才會用磚牆分隔鋪位予買家。
十多年後會發生什麼事,根本無人知曉。過去也有很多內地格仔鋪,出現開發商走路先例。部份開售的商鋪更是五證不齊的「小產權」貨種,最終損失就是真金白銀付費買鋪的消費者。因此面對這類以「反租」作賣點的投資工具,大家更應打醒十二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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