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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樓窗花隙多闊4吋 專家:倘不安全應爭取

2014-07-29    明報
【明報專訊】對於有YOHO Midtown住戶表示屋苑窗花均由同一間供應商負責,尺寸一樣,即窗花距離窗框闊度逾5吋,香港測量師學會物業設施管理組前主席楊文佳表示,近一兩年新落成屋苑樓層較高,都會預先裝設窗花,或容許住戶安裝指定窗花,一般「行規」為闊度4吋;但為顧及外觀,部分發展商會在公契列明,除非獲批准,否則不可自行安裝窗花,以免住戶安裝不同窗花,影響整體屋苑外觀。 發展商劃一窗花 免影響外觀 本報翻查YOHO Midtown的公契,與不少屋苑一樣,除了限制住戶在指定地方晾衫、不准安裝鐵閘等,亦有條文提到,除非獲管理公司或政府批准,業主不可進行任何可能或將會影響物業外觀的行為或事情」(no Owner shall do or permit to be done any act or thing which may or will alter the external appearance of the Development)。 不過,楊文佳認為,公契並非法律條文,只是屋苑守則,業主仍可就個人需要與管理公司商討,「如果覺得發展商建的窗花不安全,業主都應主動提出」。 「可加蚊網保安全」 他指出,窗花罅隙闊度一般為4吋,但今次YOHO Midtown有可能因為手柄問題,為免未能開啟窗戶,故「做闊了點」。目前窗花不受法例規管,他建議若業主仍擔心,可考慮加裝蚊網或鐵絲網保障安全。 資深驗樓師詹濟南認為,太闊或太窄的窗花均有可能造成危險,呼籲家長時刻保持警覺,不要因為安裝了窗花而忽視子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