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一月 1, 2024 星期五 陽光充沛 27° 52%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住滿10年定期申報 富戶須加租

2014-07-28    明報
【明報專訊】根據房屋委員會的「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公屋租戶若住滿10年,須每兩年申報一次入息,月入在輪候冊入息限額2至3倍之間,須繳交倍半租金另加差餉;入息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須繳交雙倍租金另加差餉;交了雙倍租金滿兩年住戶,更須申報資產,若資產超出輪候冊入息限額84倍,會被劃為富戶。公屋富戶若入息及資產兩者均超出富戶政策上限,須於一年內遷出公屋,以確保公屋資源善用。 以房委會2014/15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計算,4人家庭月入若在47,820元至71,730元之間,須交倍半租金,若超出71,730元,則須交雙倍租金;其資產限額則為2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