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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13, 2025 星期六 微雨 涼 21° 69%

地署短期租約 最長「55年不變」

本港不少露天停車場、物流作業及慈善機構用地等,由地政總署以短期租約批出,達近5,600份。最新審查報告揭示,地政總署處理短期租約的工作亂象叢生,有逾8成租約的租戶超過7年維持不變,租期超出指引上限,有個案更「55年不變」,有團體批評情況形同「永續短租」。 另批出租約申請需時甚久,有個案竟長達22年,批評地政總署沒有就處理申請時間訂立目標,審計署促加強管理工作,發展局及地政總署接納建議。 審計報告指,按地政總署指引,短期租約固定租期一般不超過7年,發展局指用地的臨時或短期用途不得妨礙已規劃的長期發展。 但報告指出,截至去年10月,由地政總署管理的5,590份短期租約,當中82%、即4,565份租約的租戶超過7年維持不變,有42%、即2,353份超過20年不變,6%、即326份超過40年不變,最嚴重更長達55年不變,遠超指引的7年上限。而地政總署亦未有備存現成資料,顯示同一租戶長期獲准續租的原因,及有關用途是否符合法定規劃要求。 僅24%租約資料 資訊地圖披露 報告亦批評地政總署公開短期租約地皮資料的透明度不足,僅24%租約資料在地理資訊地圖披露。另外,地政總署2014/15至2018/19年度批出1,165份短期租約申請,處理時間由少於1個月至22年不等,平均為20個月,當中18%、即204份申請處理時間超過3年,3宗的處理時間更長達18至22年。 其中一宗個案申請人早於2003年提出,申請租用南區一幅314平方米的土地,建私人花園連通道,但14年後、即2017年3月才獲批。申請人期間曾三度致函查詢其短期租約的申請處理狀況,惟涉事的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沒有適時回應。 報告雖指個案因涉及需處理土木工程拓展署對比鄰斜坡的穩定情況表達關注,以致處理時間頗長;惟該分區地政處規定申請人須在申請獲批1年內完成斜坡工程,事隔3年、截至今年2月仍未完成。 研究社:永續短租如賣地 不理想 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就處理短期租約申請的時間訂立目標,並加強措施,確保適時採取妥善行動,跟進批出情況,並分析同一租戶長時間獲准續租的原因等。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指,報告反映「永續短租」問題普遍,短租形同賣地,而有關用地牽涉公帑及珍貴土地資源,批評情況極不理想,所公開的租約資料亦殘缺不齊,質疑有「黑箱作業」之嫌,促當局提高資訊透明度、公開審批標準及指引,免窒礙市民承租意慾。 作者:馮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