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位於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的牌照屋(寮屋),被指僭建及霸佔官地;陶輝夫婦又被揭發疑將同地方的另一間牌照屋作度假屋出租。
陶輝昨回應傳媒質詢時指,得悉地政總署及民政事務總署已展開調查,他會配合有關部門的指示。
未領旅館牌 牌照處跟進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指,根據紀錄,碧水新村61A號未有領取旅館牌照,牌照處會跟進,如有足夠證據證明相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將採取檢控行動。牌照處在接獲舉報後,會在8個工作天內巡查。
據報陶輝報住的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牌照屋,屬不准轉讓或出租的政府土地,其花園亦涉嫌僭建及霸佔官地;他亦涉在村內違法出租另一間61A號的牌照屋,他與妻子曾在社交網站為上址招租,稱屋內面積1,100呎,可供日租或月租,質疑陶輝涉嫌經營無牌旅館。
陶輝昨午返回住所時,未有回應單位是否涉嫌違法,只表示知道地政總署及民政署正調查事件,不便評論,但他會配合調查。他指其居住的是牌照屋,而牌照持有人是其妻親屬;被問到牌照屋只可由直系親屬繼承,他則反問直系親屬的定義,其後未再回應任何問題。
警方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及指引,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地政總署於截稿未有回覆。
另外,4名西貢區議員昨到現場視察,范國威認為,該屋的高度及層數涉違規,質疑陶輝知法犯法,他會將資料呈交地政總署,要求徹查事件,並會於西貢區議會大會跟進,亦不排除會到廉政公署投訴陶輝「公職人員行為失當」。4人又到被指經營民宿的61A號屋,指出該屋部分外牆範圍與其他外牆明顯不同,質疑該範圍原本的結構,要求地政總署核查。
地政總署回覆指,根據西貢地政處紀錄,碧水新村61A號位於政府土地牌照範圍內,牌照限作貯物用途。就查詢事宜,西貢地政處會在視察後視乎是否有違規事項採取適當跟進或執管行動。
作者:蘇文軒
責任編輯:黃懌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