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8
經濟日報
鰂魚涌柏架山道2至8號地皮,早年獲內房雅居樂(03383)展開收購,惟其中1戶業主拒絕遷出,發展商早前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將地皮強拍,土地審裁處昨批准申請,將底價定於4.5億元,屬全港首宗公務員合作社強拍個案。
申請人Fuller Holdings Limited及Extra Effort Global Limited(雅居樂集團);答辯人依次為徐玲玲及鍾健德。判詞中指出,涉案地皮為鰂魚涌柏架山道2、4、6及8號,地皮上建有兩幢6層高的相連大廈,大廈於1973年5月落成。大廈早年根據公務員合作社計劃而興建,本來屬於The Mount Parker Road Co-operative Building Society Limited,惟後來有關權益分配予兩名答辯人,即合作社的前成員。
申請人曾提3方案 最高2600萬
涉案受爭議的業權包括屬於兩名答辯人的單位,而首答辯人於案件開審前,已與申請人商討買賣協議,因此亦撤回對本案的反對。次答辯人是本案唯一積極提出反對的人,而他不滿申請人提出的補償方案出價過低,他認為應獲得8,000萬元賠償,以及地皮重建後面積逾5,000平方呎的單位。
但審裁處成員認為,申請人已先後向次答辯人提出3個補償方案,價錢最高為逾2,600萬元,成員認為申請人已作出一切可行步驟,以取得地皮的所有業權,而成員亦同意大廈已日久失修,因為認為應下令將地皮進行強拍。成員將拍賣底價定於4.5億元,而重建工程需於強拍完成後6年之內完成。
審裁處成員:吳紹林;案件編號:LDCS13000/19。
作者:楊詠渝